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9-23 08:59:33
4671
内容摘要: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的基本要求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有着明确的基本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
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有着明确的基本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这意味着特许人需要有一套完善且经过实践检验的经营策略和方法,能够有效地传授给被特许人,帮助其成功运营。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这里的直营店是指由特许人拥有的店铺,包括全资拥有和控股拥有,且直营店与特许人应属同 牌、同一业务性质。在实践中表现为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店中店等多种形式。直营店是界定特许人是否具备持续指导能力与成熟模式的重要标准。
特许经营资源也是必备条件之一。特许经营资源是指能给特许人带来收益、具备排他权、已经设定保护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等在内的具备财产与人身属性的资源。除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都属于特许经营资源外,经国家有权部门认证、登记、备案的商业秘密、商号等也可以作为特许经营资源。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具体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所在省、直辖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
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的申请步骤大致如下:
特许企业准备备案所需材料(纸质版),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提交至商务部,注册地在境内的企业提交至所在省级主管部门。
特许企业登陆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网进行特许企业注册并等待商务主管部门审核,获取登录号。
打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通过左下方“企业备案-国内贸易”板块找到并点击“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应用首页右侧“企业登录”
务必按照指标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特许人、直营店成立日期等关键信息将直接带入备案申报信息中,且无法自主修改;联系人电子邮件、手机为接收和修改用户名及密码的凭证,
点击“保存”且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完成注册。系统将根据企业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统一平台企业端用户名及初始密码邮件,请注意查收。如5分钟内未收到系统邮件,请查看是否被列入邮箱的垃圾邮件列表,或更换电子邮件地址再次尝试注册。
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特许企业注册信息和纸质材料无误后,发放登录号。
特许企业收到登录号后,在中国特许经营网登陆至企业后台,填报提交相关信息。
商务主管部门对特许企业所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公告。
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告。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备案机关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备案机关在特许人材料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
在进行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时,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操作手册的规范性至关重要。在备案审核过程中,主管部门对操作手册的内容、格式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注意备案的时间限制。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特许人应及时进行变更申请。例如,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经营资源信息、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等发生变化,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特许人应按照规定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若特许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上一篇:特种作业考证机构资质
下一篇:猪胰岛素提取生产许可证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