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筑幕墙专业承包资质
一、申请条件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申请条件涵盖企业和个人两个方面。
- 企业资产:
- 企业人员: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组织机构: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有明确的管理层、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等。组织机构应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 人员素质:企业应具备一支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并具备相关工程经验和技能。企业还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持证设计师和施工员。
- 设备条件: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包括施工设备、检测设备等。设备应具备必要的功能,能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 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的相关条件,包括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等。企业还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二、办理流程
- 配置人员
- 招聘专业人员,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结构和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中级技术工人等,用于实际工作需要。
- 准备材料
- 为人员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证书,如毕业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等。
- 为人员购买社保,出具社保证明。
- 提出申请
- 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部门提出申请。
- 新注册的公司,首次申请幕墙施工资质应办理二级。
- 材料制作
- 审核流程
- 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送有关部门初审;报送各市审核、核准的,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省水利、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 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经办人提出意见、处务会议审核、处领导签名)。
- 建设厅审批。
- 在建设信息网公示七天。
-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特级、一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
三、有效期
建筑施工、设计资质有效期一般为 5 年。到期前企业需要申报资质延续,也就是所谓的“资质年审”,如过时未办理资质延续,则视为放弃资质,住建部门予以通报注销资质。
四、审批部门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部门通常是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部门。
五、相关政策法规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条件涵盖了企业和个人两个方面。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和个人才能取得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才能合法从事相关活动。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时,需要全面了解和满足相关要求,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查。同时,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要求也有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发生调整,因此,企业和个人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确保自身的资质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