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9-23 08:56:26
3440
内容摘要:四川电梯资质办理条件对于四川电梯资质的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
对于四川电梯资质的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
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棚户区改造计划。
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要求。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
实施主体或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协议,并在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电梯增设施工前,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并在安装完工后申报监督检验;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在四川,建筑资质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劳务分包等不同的资质等级。
四川电梯资质的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异地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告知书》,填写并加盖公章,在相关资料齐备后,向拟开展业务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告知。
实施主体或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协议,并在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理由。
电梯使用单位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并告知项目所在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建筑资质审批的要求包括:
资质审批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
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首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企业申请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资质事项应符合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
四川电梯资质和建筑资质存在以下区别:
适用对象不同:电梯资质主要针对电梯的生产、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等相关活动;而建筑资质则是针对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筑施工活动。
审批部门不同:电梯资质的审批通常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建筑资质的审批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条件和要求不同:电梯资质重点关注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安全规范等;建筑资质则更侧重于企业的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四川电梯资质和建筑资质的相关政策如下:
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纳入社区发展治理范畴,遵循“政府引导、社区搭台、业主主体、各方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电梯增设意见征求、方案制定、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使用维护等相关工作。
电梯增设应严格执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DBJ/T033-2014)规定,结合使用要求和原有建筑的既有条件,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和不破坏原建筑基础的原则下进行。
按照《民法典》共同事项表决的规定,将原电梯增设条件“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一篇:四川污泥处置资质办理
下一篇:四川省二级建筑资质延期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