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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8: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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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商业烟道维修单位资质要求商业烟道维修单位的资质要求较为严格,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方面,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
商业烟道维修单位的资质要求较为严格,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方面,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符合要求。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方面,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符合要求。
对于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等,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获取商业烟道维修单位资质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办理资质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执照扫描件、申请表盖章扫描件、承诺书电子版、公司员工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件扫描件(最少 5 人)、法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个人简介等。办理项目经理材料包括相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最高学历证明、个人简介等。
对于饭店烟道清洗机构,需要拥有正式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清洗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且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清洗”字样。同时,该单位还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行业资质。进行饭店烟道清洗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尘口罩、安全头盔、防护服等。清洗单位还应配备专业的清洗工具,如清洗剂、吸尘器、高压清洗机等设备,以确保烟道清洗工作的安全和高效。饭店烟道清洗机构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烟道清洗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理论知识。机构中还应当有专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负责对清洗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目前,一些知名的认证机构在商业烟道维修单位资质认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
商业烟道维修单位资质审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申请加装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权属单位或其授权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施工单位开展专用烟道加装建设。加装专用烟道如需改变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备相应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
加装专用烟道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应当在开工前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的,应当在开工前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
承担专用烟道加装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加装烟道项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加装烟道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记录并留存档案。加装专用烟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鼓励商住综合楼的物业服务单位参与验收。
与商业烟道维修单位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的情形,且“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补充信息
关于商业烟道的设计标准,设计单位在进行加装烟道工程设计时,应当执行《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64-2017)、《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关于执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事项的复函》(环函〔2010〕336 号)、《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SZDB/Z 254-2017)等标准。同时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排烟通风、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要求。
对于加装烟道的建设程序,餐饮单位应核实餐饮场所建筑功能结构,加装烟道工程涉及改变既有建筑功能或结构的,应按规定完成功能变更手续或重新申领工程规划许可证。拟加装烟道附着于建筑外立面的,应取得所在立面全体业主的同意并签订同意加装烟道意见书。
烟道工程需要的企业资质主要包括专业清洁清洗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办公及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清洁清洗专业人员培训证书,清洁清洗质量管理文件、作业标准和相关规范等。
餐饮业专用烟道投入使用后 3 个月内,餐饮单位应向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并由乡镇(街道) 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餐饮单位、物业、业主代表以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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