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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8: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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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昆山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全攻略一、昆山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昆山印刷经营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步骤:准备申请材料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的...
办理昆山印刷经营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准备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的目的和理由。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企业章程,明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规则。
《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详细填写企业的基本情况。
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证明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设备清单》,列出企业拥有的印刷设备。
公司类需出具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个体类需出具企业负责人的银行资信证明,以证明企业的资金实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确保申请人的身份真实可靠。
提交申请材料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昆山市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
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予以受理。
主管部门可能会对申请企业的经营场所、设备等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相关负责人可能需要参加印刷法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审核通过后,进行注册并报上级机关审批。
审批通过后,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根据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印刷经营活动,办理许可证的条件有所不同:
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
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
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
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
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应当符合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的相关规定。
办理昆山印刷经营许可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印刷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
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
企业章程(个体无需提供)。
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昆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是办理昆山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主要地点。
昆山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 - 12:00,下午13:00 - 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57136666 监督投诉电话:57379911。
全市印刷企业于3月10日前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 :8089/),通过年度报告入口在线填报(用户名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以“32”开头的8位“编号”,初始密码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印证字”的9位号码)。
各级出版主管部门核查年度报告时,重点核查企业填报数据、内容是否真实准确,《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印刷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人等内容是否一致,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生产设备是否已淘汰,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特别是绿色印刷产品是否达到绿色印刷行业标准,是否按时逐项向出版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如实填写2021年受处罚情况等内容。对于报告数据异常的企业,要及时核实情况,梳理排查监管风险隐患。对于存在不报、虚报、瞒报等问题和未开展印制涉“非”涉“黄”印刷品和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产品标识自查自纠工作的企业,要将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落实“五项制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巡查。
符合特定条件的,列入“2022年度印刷企业公示信息(正常)名录”;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年度报告予以退回;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列入“2022年度印刷企业公示信息(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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