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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8: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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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主体资质注销的流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主体资质注销通常需要经历以下主要流程:决议解散自愿解散:基于企业或股东的意愿而导致的公...
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主体资质注销通常需要经历以下主要流程:
自愿解散:基于企业或股东的意愿而导致的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强制解散:指非依公司或股东自己的意愿,而是基于政府有关机关的决定命令或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的解散,通常分为行政决定解散与司法判决解散。行政决定解散,公司因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从而被行政主管机关依职权责令解散的情形,包括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司法判决解散,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散。
公司作出解散决议后,应当进行清算。
成立清算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法人的,可指派相关人员参与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由申请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同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依法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日。
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缴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罚款和罚金;向海关和税务机关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滞纳金、罚款、缴纳减免税货物提前解除海关监管需补缴税款以及提交相关需补办许可证件,办理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当接受处罚缴纳罚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分配公司财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普通注销流程:普通注销流程适用于各类企业。企业在完成清算后,需要分别注销税务登记、企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涉及海关报关等相关业务的公司,还需要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等事宜。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税务部门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资料齐全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具体容缺条件是:①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②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或虽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未结事项),纳税人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清算组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申请办理海关注销登记: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录入申请注销信息,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销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海关审核。
简易注销流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办理流程如下:
登陆市场监管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为20日。
公示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办理主体资质注销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不进行清算的,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无需提交此规范第3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决定中载明解散公司需办理清算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交清算报告。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9项材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公司全体股东名册。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或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7、9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或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该指引旨在为企业依法便利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坚持严格依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体现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坚持分类指导,聚焦不同经营主体类型特点,在公司注销相关内容基础上,增加了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注销的内容,强化了对不同经营主体办理注销的精准指引和个性化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办事企业和群众咨询和反映较多的问题,细化明确了清算组的组成、选任方式和清算组职责,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要求,明晰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相关流程等;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难以办理注销的特殊复杂情形,依法分类精准施策,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切实打通企业注销“难点”“堵点”。坚持寓管于服,明确企业清算义务,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退出健康有序、风险可控。
不同类型的主体资质注销在一些方面存在区别,例如:
公司注销:通常需要经过决议解散、清算、注销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程序,涉及税务、企业登记、社保等多个方面的注销。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可能在清算组成立、决议程序等方面与公司有所不同。
合伙企业注销:其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清算程序可能有特定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相对来说程序可能较为简单,但仍需遵循相关法规进行清算和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可能在成员权益处理、资产分配等方面有特殊要求。
个体工商户注销:手续相对简便,可能不需要像公司那样进行严格的清算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注销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在进行主体资质注销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确保清算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清理公司资产、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各项注销手续,如税务注销、企业登记注销、社保注销等。
妥善保管相关的注销证明文件,
对于简易注销,要确保符合条件,并按照规定的公示期和流程进行操作。
如果主体资质被吊销但尚未完成注销程序,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包括成立清算组、办理税务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和工商注销等。
对于存在股东失联、营业执照遗失等特殊情况,要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流程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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