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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9: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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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设厅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申请条件建设厅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人员要求:具备符合资质标准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
建设厅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人员要求:具备符合资质标准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报告批准人以及一定数量和专业的检测人员。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检测机构技术工作,承担检测方案等技术文件管理和审核等职责;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承担全面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职责,且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人为检测报告批准人,授权的签字人应取得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向检测资质许可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场地设备要求:拥有固定的检测场所,配备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且仪器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检测能力: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参数对应多种检测方法的,检测机构在申请检测资质时,可申请审查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并按照审查通过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业务。
建设厅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机构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提交申请: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专家评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期限内。
审批决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获取证书:获得资质证书,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
建设厅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对符合资质标准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无相关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与建设厅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定义、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活动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明确了检测机构资质的标准和要求。
建设厅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特定的样本和样式。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会印发相关的格式,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满后,原《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式样和资质申请表式样的通知》(建质函〔2005〕346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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