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资质与建筑施工资质的关系
什么是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资质等级、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和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及专项资质。综合资质涵盖多个行业类别,行业资质涵盖某一行业的所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指某一行业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则是针对行业专项技术而设立的资质。
例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所有行业、专业和事务所的工程设计资质,不分类别、等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有14个类别,部分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有67个类别,部分资质只设甲级。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是由专业设计人员依法成立,从事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业务的工程设计资质。
建筑施工资质包括哪些
建筑施工资质主要包含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等。
- 施工总承包资质包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多个领域。
- 例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设为四个等级,抛开特级资质不谈,其他三个等级在施工范围上有一定的规律划分。一级资质应当承接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高度在200米以下,构筑物高度在240米以下。二级和三级资质主要限制面积、跨度和高度,如二级资质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100米以下,单跨跨度39米以下,构筑物高度120米以下,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三级资质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50米以下,单跨跨度27米以下,构筑物高度70米以下,单体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以下。
- 专业承包资质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输变电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等。
-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设计资质与建筑施工资质的区别
设计资质和建筑施工资质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 承包工程范围:工程设计资质主要针对从事设计工程的企业,在施工前进行前期设计工作,可承担的工程范围不仅在建筑业,还涉及其他行业。建筑施工资质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的是施工工程,如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铁路修筑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等。
- 资质种类和等级: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行业资质和专项资质,综合资质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业务,行业资质只涵盖某一行业的所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一行业的工程设计,设计专项又可分为八种类型。建筑施工资质除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外,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部分专业承包资质只有一级、二级或不分等级。
- 资质办理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办理不仅要满足标准要求注册资本,提供技术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工程业绩,对于其学历及从业年限也有严格要求,且设计企业仅在申请甲级资质时需提供工程业绩。建筑施工资质办理不仅需要实缴验资注册资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个人工程业绩,并且企业进行资质升级、增项时还需要提供企业工程业绩。
- 承包范围:工程设计资质需根据所持有的资质证书类型承接工程前期设计,但专项资质仅能承接行业资质中某一个专业设计。建筑施工资质根据所申请建筑资质证书类型、专业及等级承接相应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接资质范围内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而专业承包资质仅能承接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工程。
- 安全许可:工程设计资质承接工程项目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需办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便可。而建筑施工资质办理完成后,企业想要开展工程建设还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办理将不能开展工程建设,违规开展将受到严厉处罚。
设计资质是否属于建筑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不属于建筑施工资质。设计资质主要针对工程设计活动,而建筑施工资质主要针对建筑施工活动。两者在资质类型、等级、办理标准、承包范围和安全许可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相关法规对设计资质和建筑施工资质的规定
- 对于农村建房施工资质,有规定指出,案涉房屋的投资总额超过30万元且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不属于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应当按照建筑法的规定,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不同等级有不同的标准和可承包工程范围。例如,一级资质企业资产净资产需1亿元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等。各级资质可承包的工程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如一级资质可承担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等,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
- 关于建筑设计资质,有来信咨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是否等同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根据相关规定,两者不等同。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