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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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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血氧仪生产资质相关机构一、国内相关机构国内涉及血氧仪生产资质的机构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
国内涉及血氧仪生产资质的机构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明持证单位具有销售特定类别医疗器械(包括血氧仪)的资格。
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该医疗器械(血氧仪)已经注册,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销售的血氧仪是自主生产的,需要取得此证。
欧盟:对于血氧仪出口到欧盟,需要获得CE认证,通常涉及欧盟公告机构的参与。
美国:血氧仪出口到美国,需要进行FDA认证。常见的血氧仪在美国FDA属于II类医疗器械,需要按照510(k)来申请。
国内:
制造商应提供血氧仪的综述信息,包括临床机理、工作原理、设计特点、特殊规格参数、测量方式、结构形式、患者应用部分等详细内容。
应提供适用范围及临床使用相关信息,如使用环境、报警功能、使用方法、禁忌、注意事项等。
制造商应提供脉搏血氧仪设备的临床评价资料,包括临床评价报告、血氧饱和度准确度的临床研究报告、脉搏率准确度的验证报告等。
欧盟:
美国:
国内:各省的注册证样式略有不同,可以询问商家,该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去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核验注册证编号。
国际:需要根据相应的认证机构要求进行查询。
国内拥有血氧仪这一医疗器械生产批文的厂家共有74家,其中具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生产资格的厂家只有24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脉搏血氧仪设备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6年第21号)》,对血氧仪的临床评价资料的准备及撰写进行指导,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血氧仪临床评价资料提供参考。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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