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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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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审批流程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审批大致分为以下步骤:在当地县级发改委进行备案。向工信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通过公示获得生...
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审批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在当地县级发改委进行备案。
向工信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
通过公示获得生产资质。生产资质实际由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管理。
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审批的条件主要体现在“双资质”方面:
发改委“投资准入”:
汽车投资企业生产项目的管理由审核制变更为备案制,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变更为省级发改委备案。
首次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列为燃油汽车投资项目类别,对燃油车投资项目进行了限制,禁止新建燃油汽车企业(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投资项目除外),因此生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需有燃油汽车生产资质,新设汽车企业进行项目投资生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基本再无可能,现有车企扩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也需满足诸多条件。
纯电动整车投资项目应同时符合省、企业、股东、项目四个维度条件。所在省份应满足: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汽车企业法人应满足:已建立产品研发机构,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具有纯电动汽车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经历和能力;整车控制系统、车用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轻量化等方面的研发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车身及底盘制造、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方面的研发以及相应的试制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拥有纯电动汽车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并得到授权或确认;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有力,承诺对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销售的产品质量投保或由相关企业提供担保。保险公司或担保企业近3年年均净资产与担保期内新建企业销售的产品金额相适应。项目企业法人股东应满足:股东在项目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本;股东对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掌控能力,拥有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车用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能力;主要法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股权占比高于三分之一;控股的现有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且不存在违规建设项目;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主要法人股东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汽车整车企业为主要法人股东的,其中燃油汽车企业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和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纯电动汽车企业上年度产量达到建设规模;汽车零部件企业为主要法人股东的,上两个年度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或车用动力电池的配套装车量累计大于10万套;设计研发企业、境外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为主要法人股东的,研发且拥有知识产权的纯电动汽车产品,上两个年度累计境内外市场销售并登记注册的数量大于3万辆纯电动乘用车或3000辆纯电动商用车,或上两个年度纯电动汽车产品累计销售额大于30亿元。项目应满足:建设内容包括纯电动汽车持续研发能力,在已有研发机构基础上,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提升产品概念设计、试制试装、试验检测和整车运行状态监控等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建设规模,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车用动力电池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纯电动汽车产品质量保障、市场销售、售后服务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项目建成投产后,只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工信部“企业及产品准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 1 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电动
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审批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39 号),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作如下修改:删除第五条第(三)项中的“设计开发能力”;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监测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准入审查要求》所列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违法行为等的,应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12个月”修改为“24个月”
以下是一些成功获得电动汽车生产资质的案例:
江铃汽车:年产5万辆纯电动车的江铃新能源汽车项目于12月26日正式获批,成为又一家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车企。江铃新能源之前,今年北汽新能源、五龙电动车集团旗下杭州长江汽车、长城华冠旗下的前途汽车、奇瑞新能源汽车、江苏敏安电动汽车、万向集团已成功拿到独立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江铃新能源也是继北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之后,第三家传统汽车企业的新能源业务板块拿到独立新能源生产资质。江铃新能源掌握了整车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四大核心技术,具备整车及动力系统匹配、整车管理系统、车载能源管理系统、车辆轻量化、车辆安全五大关键技术的设计研发能力、试验检测能力以及对整车产品运行状态的监控能力,是一家初步成型的集新能源汽车整车和三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公司。
知豆: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获得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批准。
蔚来:蔚来汽车通过收购江淮汽车旗下的F1和F2工厂成功获得了独立生产资质。
小米:小米已经顺利获得规划部门批准,获得生产电动汽车资质。
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审批的最新动态包括:
有传闻称“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不再允许销售,只能注销”,但相关部门尚未表态。
国家发改委在江淮大众项目获批后,由于已获批的15家企业新能源汽车产能储备总量已达百万辆,出现产能过剩苗头,开始收紧生产资质管理。
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组织召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宣贯会,会议明确表示,中国政府正在着手排查新能源汽车产能,以确认是否存在过剩。在过去的五个多月中,国家发改委没有批复任何纯电动车乘用车项目,审批很可能在明年中旬前都不会重启,国家希望利用这段时间,调整未来新能源车准入条件,严查新能源产能,对于产销垫底的企业很可能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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