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施工项目造价资质的分类及标准
施工资质主要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三类。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包括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工程、机电安装等 12 种承包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土石方、防腐保温、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电梯安装等 60 种工程;劳务分包资质包括抹灰、油漆、木工、钢筋、混凝土、楼板、焊接等 13 种作业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亿元以上,企业近 3 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 15 亿元以上,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近 5 年承担过特定的 6 项工程中的 4 项以上,工程质量合格。例如 25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等。同时,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300 人等。
二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近 5 年承担过特定的 6 项工程中的 4 项以上,工程质量合格。例如 12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等。企业经理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50 人等。
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近 5 年承担过特定的 5 项工程中的 3 项以上,工程质量合格。例如 6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 25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等。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等。
浙江施工项目造价资质申请流程
施工资质申请流程如下: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具备与拟建工程规模、难度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施工能力,主要人员具备与拟建工程要求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称,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 3 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 准备材料,施工企业应根据资质申请表格的要求,准备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书、相关技术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简历、复印件、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其年检合格证复印件、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已完成的工程案例,如合同、验收报告等)。
- 提交申请,施工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 审批,建设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审批。
- 发证,审批通过后,建设主管部门将颁发施工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期限将资质证书悬挂在企业主要场所,以便接受检查和年检。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施工资质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或伪造。
- 申请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工作,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
- 施工企业应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资质证书的变更、升级等手续。
- 施工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定期进行资质检查,确保其资质符合要求。
对于公路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流程如下:
- 申请用户密码,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右侧)】。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浙江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
- 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年度、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如发现库内原有数据有误,应与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提供相关修改依据,申请人不得自行修改。“报考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聘用单位造价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质的不填。“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的名义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现聘用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单位代码”栏填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且必须填。“聘用单位类型”栏:凡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申请人选填“有造价咨询资质”,并在“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号编号”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没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则全部选填“无造价咨询资质”。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证明、社保证明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此,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照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印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若证件姓名和证号不在同一页,需将两页拼接为一张图片)。扫描件必须保存为 jpg 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 100K。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继续教育”按钮进入“继续教育情况”窗口,填报本人继续教育情况。如果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1 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打印申请表”,弹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初始申请表“打印”,用 A4 规格纸打印一式 3 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与书面资料一起各市造价注册管理机构。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初始注册上报”按钮,在界面中选择要上报的机构和上报年度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上报。本人所有信息和数据即传至省注册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初始注册程序。若在个人注册受理时间内,本人发现网上注册有误,可与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将个人网上注册申请资料“打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上传。
浙江施工项目造价资质审核要点
审核施工企业资质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 严格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对挂靠、无资质等级及无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应降低综合单价或审计确定综合单价及造价。
- 工程审计是投资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合规。
- 当双方对合同文件有异议时,国内合同按国内合同文件顺序解释,国际工程,按照 FIDIC 合同文件顺序解释,特别是按 FIDIC 条款订合同,索赔费用应重点审计。
当企业所要申请的资质材料准备齐全之后,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在审批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评审的,评审时间为 20 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间为 20 个工作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中,对于审核工作也有相关规定。例如,依据建设项目的特征、方案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或类似工程指标检查资料的完整、合规性,编制投资估算;审核估算编制依据的适用性,审核费用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依据建设项目的特征、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或资料对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编制;审核概算编制依据的适用性,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项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分析概算反映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是否与初步设计方案及可研报告相符。方案阶段对不同方案进行造价测算并提供优化建议;评估各项经济和技术,比选出投资资源最优配置的方案。根据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造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计价规范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依据地勘资料、招标文件及补遗、招标图纸、现场情况、施工方案、市场价格信息、委托人自身管理水平及报价策略等,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依据发承包合同、变更文件等进行工程量价调整,编制工程结算造价。核增额及超过 5%以外的核减额前期咨询、投资经济分析、估算编制或审核、概算编制或审核、预算编制或审核、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核增额、核减额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工程进度款审核(含预付款、安全费)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含变更预评估、变更价款审核等)、动态管理、工程索赔管理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适用于单独委托计算钢筋及预埋件。10 元/吨司法仲裁委托的对纠纷项目的工程造价以及由此延伸而引起的经济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司法仲裁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1(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部分鉴定项目协商收费参考意见》浙高法鉴【2004】11 号的要求)。对履行建设工程及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涉及造价及财产性权益的纠纷的调解。计时收费,适用于按人员出勤形式委托的零星造价咨询服务。本收费标准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要求。单项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以出具的单个报告为准)。全过程造价咨询、投资估算及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基数,不包括土地使用费。本收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进递减收费,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可参照执行,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单价核实调整等计入核减(增)额。对于精装修、仿古建筑、加固工程、安装等专业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可以按照实际工程的专业种类和难易程度,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合理上浮,原则上不超过 20%。工程主材、设备无论是否计入控制价、结算价等,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的签证变更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图工程预算时,因委托人引起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受托人工作量增加的,增加相应费用。编制或审核施工图工程预算时,发生复核情形的,按照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的费用计算。
浙江施工项目造价资质相关政策法规
以下是一些与浙江施工项目造价资质相关的政策法规:
-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交通、水利等行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管理,依照国家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执行,并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特定资金所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办法还对建设工程、工程造价、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等进行了定义,并明确了各级建设、发改、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审计、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计价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应遵循经济合理以及“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根据工程造价在建设期不同阶段的确定和控制要求,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建筑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 《造价资质管理办法》对资质等级划分、资质申报和评审程序、资质管理的有效期和变更、资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办法将资质等级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企业在申报资质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组织现场审核、评审等环节。企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在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重要变更,需及时向资质管理机构申请变更手续。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的资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企业需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
浙江施工项目造价资质的有效期限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可以到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资质延续。但是企业一定要注意到期时间,资质延续必须是资质还在有效期内,才能称为延续。一旦资质过期,只能按照重新核定的方式进行申请。因此,企业一定要提前三个月做准备,保证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衔接。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 5 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国有效,在全国内都可以通用。
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如下: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资质延续事项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执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含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核发的资质)和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4 年 12 月30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 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可在 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上述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