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资质办理流程
一、基本要求
建筑资质等级包含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例,其认定标准包括:
-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 - 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 - 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7 - 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 - 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办理建筑资质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 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主要人员指建造师、工程师、岗位证书、技术工人)。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一般办理建筑资质证书流程:
- 办理每一种资质的注册资金不一样,这个需要提前看清楚,否则注册资金不够,后面就需要增资,浪费时间。公司注册顺利,大约需要 1 个月左右的时间。
- 准备资质的申报资料,根据每一个资质的标准进行筹备。按照建委的要求,打印,封装,这里大约需要花费 3 个月左右的时间。
-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值得一提的是,需要考 A/B/C 的人员要提前报名,目前来看,已经排队到了几个月以后,所以为了节约你的时间,需要提前报名。考试通过,办理成功一半来讲需要 2 个月左右,能顺利拿到安许证书。
二、最新政策
2023 年建筑资质办理最新政策:
- 办建筑资质,包括二级建造师 5 人、中级工程师 6 人、八大员 15 人、中级技工 30 人。其中,二级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4 人、机电工程专业 1 人。中级工程师必需有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
- 人员准备完后,需要以公司名义给所有人员买社保保险,也就是社保。买三个月的就可以。提示,交资料的时候,他们看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
- 准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建设部网站上有)、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
- 资料做好后,带上所有原件及资料,去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资料。需要说明的是,市级以下的,需要县验过后,在报市里审核。
- 资料验收通过后,等网上公示,公示无异意后,颁发建筑三级资质证书。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 12 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三、具体流程步骤
广西建筑资质办理的流程简要包括以下几步:
- 准备营业执照
- 建筑企业办理资质申请前,必须先注册好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在登录建委网站,注册企业用户。
- 填写信息、收集材料、整理材料
- 建筑企业要按照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技术人员材料,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以及技术工人等。
- 人员材料一般包括: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是技能证书以及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技术工人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现场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岗位证书;主要人员申请前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 递交资质申请材料
- 网上材料齐全后,打印出来,建筑企业以法人的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企业接受核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质的建筑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以及工程业绩等是否符合申请资质标准,符合资质标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 上报市建管处
- 建筑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建管处。
- 进行公示
- 市建管处对建筑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之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并等待领取资质证书;对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给省建管局,在资质核准后等待领取资质证书。
- 领取证书
- 建筑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办理建筑师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四、最新变化
- “证照分离”改革在广西稳步推进,部分建筑资质相关业务有变动。
- 停止受理国发〔2021〕7 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申请、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包括停止受理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办理上述资质跨省区业务的申请。
- 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备案申请。
- 申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企业,无需再提供人员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 办理特许二级资质的企业继续按照广西《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特许核准的通知》(桂建管〔2020〕24 号)执行。申报企业到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时,除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以及特许核准文件外,应当按照现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提交其他申报材料。获得特许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可继续按照广西《关于对特许核准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桂建政务〔2021〕2 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广西建筑资质变更业务审批权限下放。
- 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广西住建厅将受理和审批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变更、遗失补办、注销资质)。
- 涉及的资质范围包括勘察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监理资质等。办理变更业务需准备签字盖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营业执照(含原企业和新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对遗失情况的说明(遗失补办提供)、企业注销资质的情况说明(仅企业申请资质注销时上传)等材料,并提交至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办理。
五、注意事项
- 办理建筑资质转让
- 建筑资质转让就是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用钱收购有资质的企业。办理转让需要准备资质转让申请表、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若企业为合伙企业,则需要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为:企业在报送书面转让申请材料前,先在网上进行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及相关数据上传;区县建管部门审核签字;市建管处审核;省核准企业的名称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建筑部核准企业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企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前,还需要办理公司变更。
- 办理建筑资质申报
-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是全国通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全国有效。各地区不得另行设置附加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外地企业依法承揽业务。
- 建筑企业遗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应当持申请补办资质证书的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档、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经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到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理。
- 建筑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若企业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30 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且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办理。除此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 建筑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30 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其他日常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同样也需在 30 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建筑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办理多项建筑资质
- 建筑企业申请多项建筑资质增项,无论主项资质是总承包资质还是专业承包资质,都不能申请超过 5 项专业承包资质增项,且均不能申请施工劳务资质增项。
- 办理多项建筑资质时,建筑企业注册资本不做累加考核,只需要满足所申请资质中注册资本最高项资质标准要求即可。
- 申请人员信息时,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资质人员数量、专业等需要分别满足所申请的建筑资质标准员要求,不需要做每类建筑资质人员指标累加。在一定条件下,建筑资质人员可以进行共用。对于申请多项建筑资质办理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职称、个人业绩以及注册执业资格等,必须分别满足所申请的建筑资质标准要求,并且需要标明每一类别建筑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信息。
- 建筑企业首次申请多项建筑资质时,不需要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只要企业满足所申请资质的最低等级标准要求便可。若所申请的建筑资质对于企业有技术设备要求的,技术设备需要分别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若多项建筑资质标准提及的技术设备是一样的,那么可进行技术设备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