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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8: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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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场道工程承包资质的定 分类场道工程承包资质是指企业具备承担机场场道工程施工的能力和资格的证明。机场场道工程包括飞行区土石方、地...
场道工程承包资质是指企业具备承担机场场道工程施工的能力和资格的证明。机场场道工程包括飞行区土石方、地基处理、基础、道面、排水、桥梁、涵隧、消防管网、管沟(廊)、服务车道、巡场路、围界、场道维修等飞行区相关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场道工程承包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类机场场道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 4E 以上,单项合同额在 2000 万以下技术不复杂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 4D,单项合同额在 4000 万以下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 4C 以下,单项合同额在 6000 万以下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以及各类场道维修工程。
获取场道工程承包资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等方面。
一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民航机场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6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场道工程 2 项或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场道工程 3 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运输机场选址审批
拟选场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审查申请,并同时提交选址报告一式 12 份。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选址报告进行审核,并在 20 日内向民航局上报场址审核意见及选址报告一式 8 份。
民航局对选址报告进行审查,对预选场址组织现场踏勘。选址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单位进行专家评审。申请人应当与评审单位依法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申请人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各方意见对选址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评审单位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当提出评审报告。专家评审期间不计入审查时限。
民航局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20 日内对场址予以批复。
企业申请资质审批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有效期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证书有效期是指自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起算,期间企业除延续、重新核定外,证书有效期不变;重新核定资质的,有效期自核定之日起重新计算(按简化审批手续办理的除外)。
续期要求
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按原资质申报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 5 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 3 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超过 3 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
场道工程承包资质的管理和审批受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约束和规范。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场道工程承包资质的申请、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对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情况的资质核定进行了规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32 号)对运输机场的规划与建设进行了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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