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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8: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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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级建设资质审批流程一、总体流程建筑企业一级资质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以下是一般的审批流程:申请提交:申请人向相...
一、总体流程
建筑企业一级资质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以下是一般的审批流程:
申请提交: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建筑企业一级资质申请材料。
对于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对于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申请人需持“一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上政务大厅,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关信息。
初步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专家评审(如有):对于需要专家评审的资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审批决定:根据初步审查和专家评审的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公示领证:对审批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
二、不同类型资质的特殊流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一、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资本:申请建筑一级资质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在1亿元以上。
技术人员要求: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工程业绩:
申请企业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的经验,且独立承担过两项以上一级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以房建一级资质为例,需要公司近5年承包过以下的两类工程: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2项;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其他条件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
一、通用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及电子文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含原企业、新企业)章程复印件。
办公用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如果是租赁或借款,出具租赁(借用)方房产证复印件及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书。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省级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材料登记管理部门(新办无资质企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复印件。
现场管理人员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
身份证明,技术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身份证明复印件,技术工人职业培训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申报前一个月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公司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公司净资产(能证明公司即可)。
财务的资质材料:申报资质当年的验资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
建筑企业资质申报表。
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
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一、一般审批时间
一级建筑资质审批的时间大约为90个工作日左右,不包括公示时间和节假日。
企业申请资质材料准备齐全后,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初审的时间为为20个工作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果因故经由分管部长进行审批,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在审批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果需要专家评审,评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二、不同情况的审批时间
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个人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时间在一个月内。
施工总承包资质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一般两个月左右。
针对大型复杂项目的专业承包资质,需要由国家级部门审批,时限在2-3个月。
三、特殊情况
一、告知承诺制审批
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涉及上述资质的重新核定事项不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二、审批部门
建筑一级资质的审批部门包括建设厅和建设部。
除公路、水利、铁路、水运、民航方面以外的所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均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所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均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涉及多个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上述资质填报的业绩项目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数据等级标记为A级(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组织对平台工程项目数据进行抽查,发现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录入虚假项目信息的,将约谈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予以全国通报。
三、其他规定
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上述资质的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有关规定,应按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中资质重新核定事项办理。
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资质,且3年内不受理其相应企业资质申请事项,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造成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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