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三级资质的全面解读
一、海上三级资质的定义
海上三级资质通常是指在特定的海上工程或相关领域中,企业或个人所具备的达到一定标准和要求的资格等级。以港口与海岸工程承包三级资质为例,它意味着企业在资产规模、人员配备、技术设备以及工程业绩等方面满足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从而具备承担一定规模和复杂程度的海上工程项目的能力。
例如,在港口与海岸工程方面,三级资质可承担沿海1万吨级及内河3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8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二、海上三级资质的申请条件
- 企业资产:企业净资产需超过800万元。
- 企业关键人员:
- 在水运工程领域,企业需拥有不少于5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 技术负责人需要具备5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并拥有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企业需要配备不少于10名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时需要齐全质量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
- 企业需要拥有不少于30名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队),并经过考核或培训合格。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需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本类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 技术设备:企业需要拥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 打桩船。
- 起重船。
- 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的挖泥船。
- 容积超过2立方米的挖泥船。
三、海上三级资质的审批流程
-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四、拥有海上三级资质的企业案例
- 龙建股份:公司权属子公司拥有铁路三级资质,目前暂无港口航道资质。但为推动公司市场开发战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港口航道资质增项属于公司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目前正在积极筹备港航资质申报相关材料。
- 莆田市通报的“闽某渔61353”渔船,因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三级轮机长,被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渔船经营者及时整改。
五、海上三级资质的相关政策法规
目前,关于海上三级资质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体现在对资质标准、申请流程、审批要求以及企业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实施指南(2008年修订)》中,对船舶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可与管理进行了详细的定 规范。同时,如东县出台的《如东县海上风电水上工种及人员资质标准》,为海上风电领域的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提供了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