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资质证明的定 范围
检测资质证明是指由相关认证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给检测机构的,用于证明其具备从事特定领域检测工作的能力和资格的文件或证书。其范围涵盖了多个领域和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食品、环境、医疗器械等。检测资质证明的目的是确保检测机构能够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
常见的检测资质证明类型
常见的检测资质证明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认可证书:这是检测机构的最高资质证书,表示该机构可以开展特定领域的检测工作,通常由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
- 实验室认可证书:表明检测机构的实验室符合特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能够开展相应领域的检测工作,一般由省、市、自治区的质量监督部门颁发。
- 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意味着该机构已获得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认证,可以开展特定领域的检测工作。
-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表示该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国际标准要求,通常由认证机构颁发。
在不同的专业领域,还有一些特定的检测资质证书。例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领域,有针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专项检测的资质证书。
获取检测资质证明的流程
获取检测资质证明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典型检测报告、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记录、检测/校准设备独立调配的证明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检测操作人员培训上岗证明等。
- 提交申请:向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初审:资质认定部门对申请和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技术评审: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 决定许可:资质认定部门自收到技术评审之日起,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申报资质认定前,检测机构需要按照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 6 个月以上,完成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否则各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检测资质证明的审核标准
检测资质证明的审核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检测资质证明的有效期和续期要求
不同类型的检测资质证明有效期和续期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例如: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 6 年。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信用信息、分类监管等情况,采取书面审查、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的方式进行技术评审,并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对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原标准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按照原标准取得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应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通过核定后新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其原资质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