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餐厅消防工程资质办理流程
以下为您介绍新余餐厅消防工程资质办理的一般流程:
一、确定消防资质等级
消防资质等级为甲级与乙级,企业新办资质时,一般从乙级开始申请,成功后可承接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明确资质的审批部门
消防资质目前转交住建部门进行审批,企业在办理消防资质时,要提前咨询主管的部门,明确审批部门。
三、了解消防资质技术人员的标准
办理任何的资质,企业都需满足净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的要求,在技术人员不符合标准时,企业就要根据标准要求招聘相关技术人员,注意,所有的技术人员都必须符合专业、经验、职称以及执业资格等条件。
四、制作资质申报材料
要认真准备资质申报材料,要给部门主管审核。
五、提交申请
提交申报材料,交由当地部门审核,等待审核后进入公示公告阶段。
六、领取消防资质证书
如果在公示阶段无异议,企业就可以前往窗口申请消防资质证书了。
三级消防资质的办理
(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相关材料报送渠道
- 消防资质初次申请、重新核定、资质延续
- 申请一、二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
- 申请三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
- 申请增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级建筑业主管部门。
- 消防资质等级申请升级
- 申请主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企业主项消防资质由三级申请升二级的,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还应将该企业初次申报、年度考核档案材料报送省公安消防部门。
- 企业申请增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资料报相关建筑业主管部门。
- 消防资质年度考核
- 主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
- 增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建筑业主管部门。
(二)企业申报材料
- 消防资质初次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延续
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四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 第一册:综合资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 企业章程。
-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 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及计量检定证书,厂房(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第二册:人员资料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 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
- 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核验资料(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 消防资质年度考核
企业需提供《山东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年度资质考核申请表》两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 企业本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 企业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
- 设备购置发票及计量检定证书,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 《山东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年度资质考核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养老保险凭证。
- 经省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 本年度承揽的消防设施工程资料:
- 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 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申请一级资质标准:
-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 2 项以上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企业经理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经省消防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 5 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 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 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2500 万元以上。
- 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餐厅消防验收办理
餐饮行业作为公共聚集场所,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都要进行消防验收、消防申报、及营业前安全检查。公安部 120 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
-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 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2017 新乡市消防设施工程资质办理
(一)河南省新乡市消防设施工程资质办理流程
-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