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介绍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用于规范和衡量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企业能力和水平的准则。它明确了企业在资历、信誉、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应达到的要求,以确保企业有能力承担相应规模和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任务。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要求
甲级资质要求
- 资历和信誉: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 近二年内应完成不少于4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竣工并验收,未发生设计质量事故。
- 技术人员条件:
-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参加过不少于1项幕墙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 具有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乙级资质要求
- 资历和信誉: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 技术人员条件:
-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并参加过不少于1项幕墙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 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分类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甲级可承担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的类型和高度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幕墙高度在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申请流程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流程
- 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 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送有关部门初审;报送各市审核、核准的,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省水利、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 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经办人提出意见处务会议审核处领导签名)。
- 建设厅审批。
- 在建设信息网公示七天。
-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特级、一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
- 材料提交完备后60天内完成。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最新变化
目前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在具体的要求和细节方面可能会根据政策和行业发展有所调整和变化。主要的框架和核心要求仍然保持相对稳定,包括甲、乙两级的划分,以及在资历、信誉、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建议您关注相关政府部门的最新通知和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