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装修资质办理全攻略
一、宿州市装修资质办理条件
宿州市办理装修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建造师:二级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不少于3人。
- 技术工人: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包括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
- 职称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包括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
- 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九大员齐全。
-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历,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或建筑师或结构工程师资格,主持过本类别工程2项。
- 企业资产:净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
- 工程业绩:二级资质无工程业绩要求,但技术负责人需有相关业绩。
需要注意的是:
- 二级资质中,没有企业工程业绩要求,但有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要求,企业初次办理或资质增项时需要注意。
- 装修装饰资质要求的人员中,职称资格有中级以上要求的,人员证书必须是中级以上;要求人员配置齐全的,每个专业人员不能少于1人。
- 企业资产考察中,重点是净资产的金额。
二、宿州市办理装修资质的流程
宿州市办理装修资质的流程如下:
- 领取营业执照:申请装修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先领取到营业执照。
- 提出申请:办理二级装修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 上报: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 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 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装修装饰资质证书。
三、宿州市装修资质办理所需材料
宿州市办理装修资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 按照《标准》中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
-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四、宿州市装修资质办理的相关部门
宿州市办理装修资质的相关部门通常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需要先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批准。
五、宿州市装修资质办理的费用
宿州市办理装修资质的费用因多种因素而异。一般来说,办理装修资质的费用包括人员费用、材料费用、中介服务费用等。大致费用在10万元左右,但具体费用可能会有所波动。例如,招聘建造师、工程师、技术工人等人员的费用,以及准备申请材料、打印装订等材料费用。如果委托中介机构代办,还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费用,一般在3-5万元左右,等级越高费用可能越高。
补充信息
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宿州市出台了《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其中规定:
-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外地装修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应当持有效证书到建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技术工人。
-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