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厂二级资质的一般要求
二级资质是建筑行业中较为重要的认证标准,对于新建工厂来说,具备相应的二级资质是开展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以下是新建工厂二级资质的一般要求:
- 企业资产:企业净资产通常需要达到 4000 万元以上。
- 人员配置: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 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不同行业新建工厂二级资质的特殊规定
不同行业的新建工厂在申请二级资质时,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例如:
- 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方面,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新办公路二级资质时,企业需要以下符合指标要求的技术设备: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摊铺宽度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8 吨以上压路机 5 台;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30 吨以上吊车 1 台。
新建工厂二级资质申请流程
新建工厂二级资质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 配备专业人员并考取相应证件:根据申请的资质标准,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 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地、州、市建设局,地、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报厅建筑管理处。
- 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 上报: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 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 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新建工厂二级资质审核标准
新建工厂二级资质的审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企业资产:企业净资产就是企业所有者(即投资方或股东)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企业应提供申请资质的上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全套报告)。首次申请资质的,以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考核净资产。申请多类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为准。
- 技术负责人:是从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之后在施工企业的工作年限满足 8 年/10 年工作要求。技术负责人应满足相应专业的职称级别要求。关于职称专业,在职称人员部分详细介绍。满足三级标准要求个人业绩,个人业绩需注意:《标准》中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其中,《标准》中考核指标为累计指标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不做累计考核。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技术负责人申报时按《实施意见》中的附件 3:提供“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不需再提供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提供材料参考各省厅具体要求)。
- 注册人员:三级标准里没有说明是几级注册建造师的,用一级或二级均可。一级注册建造师是全国通用的,登记系统也是全国统一的,因此转注册直接在全国系统里操作就可以。二级建造师登记系统在各个省厅,二级建造师部分地区可以跨省注册,是否允许请咨询省的建设厅注册中心。跨省注册相对注册时间较长。
- 中级职称人员:职称认定方面,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称人员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经济类人员,也不包括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专业认定方面,《标准》中的职称人员均指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其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且资质许可部门认可的是可以申报的。如:《标准》中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岩土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地下工程、水文地质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地质勘探与矿山等专业;机械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机电工程、设备工程、自动控制、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设备、机械电气等专业;焊接专业包括:焊接技术与工程、压力容器、金属材料、热工(热处理)、机械制造(制造工程)、锅炉、材料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光源与照明专业包括:电光源、光电子技术科学、光电信息工程、光学、光学工程等专业。专业限定问题方面,《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 1 人;《标准》中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但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标准》中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按照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 1 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
- 技术工人:技术工人的级别要求中级工及以上;整个技工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可以用,初级工不能用。技术工人专业,未做明确要求的,任意专业技术工人均可;若限定专业,技术工人必须是专业范围内,不要求所有专业都包含,一个专业或一个专业以上均可;如果是要求专业齐全,则每个专业只要包含一人。技工证需要能网查, gov 的网站。技术工人社保方面,技术工人是指与企业依法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企业以其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作为企业主要人员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技术工人社会保险应由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缴纳。
新建工厂二级资质相关政策法规
新建工厂二级资质的相关政策法规可能会随着时间和行业发展而有所变化。企业在申请二级资质时,需要密切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例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