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检测资质证书办理流程
无损检测资质证书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 准备申请资料:申请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以及视力证明等材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 机关受理: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 报名考试:予以受理的,申请人持受理结果到发证机关委托的考试机构报名,并按时参加考试。自受理之日起,申请人应当在2年内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检测人员证》。
- 审批发证: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并将《检测人员证》相关信息上传到"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示。
无损检测资质证书办理条件
办理无损检测资质证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学历要求:
- I级资格必须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
- II级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无损检测专业的大专学历、理工科的本科学历可以直接报考II级。
- III级人员必须具有两项II级证书。
- 视力要求:至少单眼或者双眼的裸眼或者矫正视力不低于《标准对数视力表》的 级。
- 身体条件:能够满足从事申请项目检测工作的要求。
- 工作单位:报考人所在单位为锅炉、压力容器行业,或者特种设备的,该企业员工可以报考,普通钢结构企业人员不得报考。
无损检测资质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无损检测资质证书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 《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
- 视力证明(1份)。
无损检测资质证书办理机构
无损检测证书各省市一般都是考试和认证部门,一般都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无损检测证书的注册管理,可通过登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进行查询。
无损检测资质证书办理费用
无损检测员证书是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报考级别不同所需的报考费用也不同。高级无损检测员证书的报考费用基本上在两千元左右浮动,具体报考费用要根据国家或者颁发部门相关政策要求而定,考生可以咨询报考老师详细了解。初级无损检测员证书的报考费用在一千五百元左右。
无损检测资质证书办理注意事项
在办理无损检测资质证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检测公司资质和设备:检测设备应具有有效资格证书并定期调试维护,检测公司应具备相应营业执照等证明,有足够的无损检测人员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 检测人员资质:检查无损检测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资质证书,不同级别人员应按职责工作,同时关注检测人员的身体状况和对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 检测方案设计:第三方检测公司应根据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检测方案应由质量检验部门、船东和验船师共同确定。
- 检测方法及标准选择:应根据相关标准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T3177-1994等。
- 检测过程:无损检测人员应按要求进行操作,如待检焊缝表面应处理干净,每张X光胶片需注明相关信息,采取适当散射线措施,确定拍摄时间,验船师应在场监督等,必要时可扩大拍摄范围和数量,对难以检测的部件和缺陷可采用其他方法补充检测。
补充信息
无损检测方法
无损检测常见的方法包括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涡流检测(ET)、声发射检测(AET)、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等。
- 射线检测(RT):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承压设备熔化焊对接焊接接头的检测,用于制作对接焊接接头的金属材料包括碳素钢、低合金钢、不锈钢、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
- 超声检测(UT):适用于板材、复合板材、碳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管材、棒材、奥氏体不锈钢锻件等承压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检测;也适用于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T型焊接接头、角焊缝以及堆焊层等的检测。
- 磁粉检测(MT):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板材、复合板材、管材以及锻件等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也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对接焊接接头、T型焊接接头以及角焊缝等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检测。磁粉检测不适用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 渗透检测(PT):适用于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板材、复合板材、锻件、管材和焊接接头表面开口缺陷的检测。渗透检测不适用多孔性材料的检测。
- 涡流检测(ET):适用于导电金属材料和焊接接头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检测。
- 声发射检测(AET):适用于对承压设备在加载过程中进行的局部或整体检测,也可用于在线监测。
- 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适用于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的实时快速检测。
无损检测人员职责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分为1级(初级)、2级(中级)、3级(高级),每个等级的检测人员有其对应的职责。
- 1级(初级)人员的职责:1级持证人员应已证实具有在2级或3级人员监督下,按NDT作业指导书实施NDT的能力。在证书所明确的能力范围内,经雇主授权后,1级人员可按NDT作业指导书执行调整NDT设备、执行检测、记录和分类检测结果、报告检测结果等任务。1级持证人员不应负责选择检测方法或技术,也不对检测结果作评价。
- 2级(中级)人员的职责:2级持证人员应已证实具有按已制定的工艺规程执行NDT的能力。在证书所明确的能力范围内,经雇主授权后,2级人员可选择所用检测方法的NDT技术、限定检测方法的应用范围、根据实际工作条件,把NDT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转化为NDT作业指导书、调整和验证设备设置、执行和监督检测、按适用的规范、标准、技术条件或工艺规程解释和评价检测结果、实施和监督属于2级或低于2级的全部工作、为2级或低于2级的检测人员提供指导。
- 3级(高级)人员的职责:3级持证人员应已证实具有其认证内容执行和指挥NDT操作的能力。在证书所明确的能力范围内,经雇主授权后,3级人员可解释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在选择NDT方法、确定NDT技术以及协助制定验收准则(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情况)时所需的有关原材料、制成品和加工工艺等方面的丰富实际知识、对检测设施或考试中心和员工负全部责任、制定,编辑和审核工艺的正确性,确认无损检测的说明和程序文件、确定所采用的特定的检测方法、工艺规程和NDT作业指导书。
无损检测机构资质核准条件
- 人员要求:
- 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RTⅢ、UTⅢ、MTⅢ、PTⅢ级各不少于1人项;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已聘用期不少于3个月。
- 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18名,其中RTⅡ、UTⅡ、MTⅡ、PTⅡ级各不少于5人项。
- 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12名。
- 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的已聘用期不少于3个月。
- 关键岗位人员:
- 技术负责人,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业务以及法律和法规,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其中常规检测项目应当取得RTⅢ级或者UT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相对应的无损检测项目未设置Ⅲ级资格的,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取得资格不少于4年)。
- 质量负责人,接受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质量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具有无损检测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和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Ⅱ级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 责任师,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水平,取得与所承担的检测项目相对应的Ⅱ级(取得资格不少于4年)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责任师。
- 其他要求:
- 申请单位应当为聘用的无损检测人员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办理执业公示手续。
- 有计划地开展无损检测人员的安全、诚信、技术和质量管理的内部或者外部培训,持续保持无损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在核准周期内,无损检测人员应当接受每年不少于24学时的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部审核人员和其他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当熟悉质量管理,接受每年不少于16学时的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知识培训。
- 建立健全检测人员执业档案等。
- 具有与其承担的无损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试验场地、办公场所、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其中无损检测试验场地和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²。
- 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设备,不同核准项目对同一无损检测设备有要求的,应当满足最高要求,检测设备应当是检测机构自有产权,且其性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 建立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见附件D),并且持续有效运行。
- 设立分公司的,制定其质量管理要求,明确检测业务范围,任命管理人员与关键岗位人员并且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在核准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鉴定评审机构应当采取报告评价、跟踪检测过程或者采信能力验证结果等方式对申请单位相关检测能力进行确认。
- 申请漏磁内检测的,应当使用自有的漏磁内检测设备和数据判读系统参加能力验证;漏磁内检测设备应当经过性能评价、校准、期间核查和使用前性能确认。
- 建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具备检测人员、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管理等功能,能够根据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特种设备检测数据、信息。
- 使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质量管理和检测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时,应当确保信息收集的及时、齐全、准确、安全和可追溯性。
- 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得到授权并且有效控制。
- 为检测工作配备满足需要的检测资源,任命管理人员并且明确其职责,对检测工作实施有计划的监督和管理。
- 应当保存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检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持证项目、签字样式等;项目部或者分公司应当保存关键岗位人员、检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岗位、持证项目、签字样式、授权的签字领域或者范围等。
- 操作、评定、校核、编制、审核、批准等人员应当在相应的检测工艺、方案、记录、报告上签字。
- 检测委托单、工艺文件、原始记录(含底片、图谱)和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不少于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