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二级的标准
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二级的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 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
- 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 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 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 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如何获得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二级
要获得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二级,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企业需要确保自身符合二级资质的各项条件,包括经营年限、注册资本、人员配备、业绩要求等。
- 准备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资金财务状况证明、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人员证书、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证书等。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当地房地产开发行业主管部门,经过资料审核后,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后续申请工作。
- 参加当地房地产开发行业专业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
- 接受主管部门的现场审核,确认企业具备房地产评估二级资质的条件。
- 经审核合格后,颁发房地产评估二级资质证书。
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二级的业务范围
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二级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
- 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 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
- 因转让、抵押、城镇房屋拆迁、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二级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审批流程
二级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审批流程通常如下:
- 申请人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出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等。
- 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等材料。
-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初审,自治区建设厅进行审核。
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二级的有效期
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二级的有效期通常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按原资质等级核定程序和材料,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补充信息: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条件为(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 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字样。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 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2名以上(含两名)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低于60%。
-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 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