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壹级资质要求
一、企业净资产
企业净资产需达到 1 亿元以上。考核企业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
二、企业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高级职称,需要在企业缴纳满三个月的社保,年纪在六十以下。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三、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 - 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 - 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7 - 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 - 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对于企业工程业绩,企业在进行准备时,需要有以下方面的了解:
- 一般规定
-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业绩考核。
- 申请专业承包资质升级的,以企业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业绩考核。
- 超资质施工的业绩不予认可。
- 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应为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且在执业范围内执业。
- 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
- 群体建筑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
- 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考核。
- 考核要点
- 工程中标通知书(未采取招标方式的不考核)。考核项目名称、规模指标、工程内容、工程范围、中标金额、项目经理、开竣工日期、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及相关签字盖章情况。
- 工程合同。考核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项目经理、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
- 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
- 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高度、长度、跨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
四、技术设备
建筑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以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但具体的技术设备要求可能因不同的建筑类型和施工项目而有所差异。
五、其他要求
- 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信誉记录,包括合同履行的情况、工程质量的评价、相关行业组织的评定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 企业需要建立和实施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 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以证明其在管理水平方面的优秀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企业壹级资质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企业在申请资质前应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