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武器装备生产资质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必备证件,它不仅是企业能否参与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重要条件,以下是获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流程:
基本条件
- 具有法人资格;
-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 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 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申请材料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
- 保密资格证书;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环保、消防验收文件或者达标文件;
- 申请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条件的其他文件、材料。
申办流程
- 到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查询《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
- 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进行年度审计、准备消防和环保验收文件或达标证明、准备安全达标证明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准备其他文件和资料;
- 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整理文件资料,准备接受现场审查;
- 向国家或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提出许可申请;
-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做出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防科工局;
- 国防科工局在收到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后作出许可决定,并向申请单位颁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保密资格
除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之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还需要具备保密资格。这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具备的基本保密能力的评价和认可:
申请保密资质的重要性
保密资格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具备参加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采购供货和招投标资格条件。
申请保密资质需要具备的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 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 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 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
- 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保密资格应提供的材料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
-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
- 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 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 军队资格审查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 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防武器装备生产资质包括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保密资格两个方面。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才能获得这些资质。这些资质不仅是企业参与国防武器装备生产的前提,也是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