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的数量
一、建筑资质的种类
建筑资质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 专业总承包资质: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输变电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等。
- 工程设计资质:这类资质包含照明工程设专项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等。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 勘察资质:可以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其中专业资质又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海洋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等。劳务资质又包含工程钻探和凿井等。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包含综合资质、行业资质及其包含专业资质(建筑、市政、公路、铁道、水运、民航、水利、电力、核工业、煤炭、冶金、建材等各行业 21 项)、事务所资质、专项资质等。
- 施工资质:含 12 种施工总承包资质、36 种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等三类。
- 工程监理资质:包含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铁路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等 14 项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等。
二、不同建筑资质的数量统计
不同类型和等级的建筑资质数量众多。以下是部分常见建筑资质各级别的数量统计:
- 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需 300 名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二级需 150 名,三级需 50 名。
-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中,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需 60 名,二级需 40 名,三级需 20 名。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部分列举,实际的建筑资质数量统计非常复杂,且会随着政策和标准的调整而变化。
三、建筑资质数量的上限规定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限制企业所能拥有的建筑资质数量上限。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需要满足各项资质的特定要求,包括人员、资金、业绩等方面。
例如,建筑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不受限制,但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四、国内外建筑资质数量对比
- 日本对承包商采用许可制度,将建筑业分为 28 个小类,企业每进入一个行业分类,都需获得该行业分类的许可证,且没有行业分类许可证数量的限制。
- 美国多数州对建筑公司不实行分级资质管理,一般是依靠保险公司对不同档次的建筑公司所提供保险金额不同,进行市场调节。
- 新加坡目前有两套并行的承包商管理体系,包括 1984 年以来执行的承包商注册体系和 2007 年新颁发的许可执照体系。
与国外相比,
五、建筑行业资质数量的发展变化
建筑行业资质在不断改革和调整,呈现出以下变化:
- 建筑专业承包资质进行了缩减及合并,如爆破资质被取消,防水资质、防腐保温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资质。
- 施工资质类型发生变化,如建筑资质分为主要资质和附加资质,数量限制已经取消,资质序列的变化已经打破。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对建筑工程师人数的要求,完善了项目绩效指标。
- 资质标准主要指标也有所调整,针对空壳建筑企业现象,对注册建造师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对项目绩效等具体指标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对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工人的要求。
- 施工资质范围的变更解除了对建筑劳务企业承包经营范围的限制。
- 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改革后,现有的 593 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至 245 项。
- 进一步精简企业资质审批条件,重点考虑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要求,大幅放宽准入限制。
- 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 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幅削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大幅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 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 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建筑行业资质数量和相关规定在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