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资质从业资格
一、劳务承包资质的定 要求
劳务承包资质是指企业为了从事劳务承包或提供劳务服务所需要具备的资格。其要求包括:
- 企业资产方面,净资产应在200万元以上,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人员方面,包括50名技术工人以及1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技术工人没有具体的工种要求,可以是任意工种,比如钢筋工、水电工、木工、油漆工等,只要数量达到50人以上即可,但是这些人员必须持有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二、劳务承包资质的申请流程
- 注册公司
建筑企业完成公司注册,拿到营业执照,才有了申请资质的资格。
- 人员准备
建筑资质的申请中,建筑主管部门会对企业人员做重点考察,人员准备无疑是重中之重。在人员准备中,一般要求有建造师、现场管理人员、技工、职称人员等。企业在准备这些人员的时候,还要注意专业和数量方面的要求。
- 场地、设备准备
建筑企业虽然主要负责工程承包建设,但也要有自己的办公地点。有些建筑资质也对企业的技术设备有要求,新办企业在资质申请前及时准备。
- 资金准备
随着建筑资质新标准的公布,对企业的资金考察由注册资金变为净资产。所以,在资金准备中企业的所有资产减去负债,剩下的资产金额才是关系资产审核的重点。
- 提出申请
在完成了人员、场地、资金等准备后,建筑企业拿着资料到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审核通过
新办的建筑企业,申请的资质只能是最低等级的建筑资质,在当地建筑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
- 上报公示
在所在地的建筑主管部门通过审核后,还要将审核结果上报省建设厅,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备案。
- 企业领证
在公示过程中没有异议的企业,就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领证手续,最终拿到资质证书。
三、劳务承包资质的从业资格考试内容
目前尚未有明确的针对劳务承包资质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但在公司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方面,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核验,比如审核劳务分包单位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有效期限、年报上报情况;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劳务分包资质真实性及有效期;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性,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等。
四、劳务承包资质从业资格的相关政策法规
-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得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第五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劳务承包资质从业资格的案例分析
- 案例一
案情简介:被告劳务公司未具备劳务分包资质,但某建筑公司仍与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纠纷发生。
法院观点:被告劳务公司未具备劳务分包资质,与原告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 案例二
案情简介:被告建筑公司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却与原告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引发纠纷。
法院观点:被告建筑公司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与原告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 案例三
案情简介:某劳务公司诉某房地产公司劳务分包资质纠纷案
案情简介:被告房地产公司将其工程发包给原告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未具备劳务分包资质。
法院观点:被告房地产公司将其工程发包给未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被告劳务公司,违反了《建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劳务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对近年来有关劳务分包资质的法律案例进行梳理与分析,
- 建筑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劳务分包资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 发包方在将工程发包给劳务公司时,应充分了解劳务公司的资质情况,确保工程质量。
-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资质条件,并作为合同重要内容之一。
- 当发生劳务分包资质纠纷时,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