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测站资质要求
检测设备
车辆检测站应根据所承担的级别和任务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检测车辆。检测设备或车辆应由交通部汽车保修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进行鉴定,并定期公布。
现场管理人员
现场工作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持有工程师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当地交通部门(局)的专门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检测场地
检测站应具备各种测试能力,车辆出口不得阻碍道路交通。试验室应宽敞、明亮、整洁,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检测站的停车场不得小于检测室的面积。
管理制度
检测站必须建立符合质量监督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检测设备管理制度、检测设备操作规程、员工岗位责任制、员工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如何判断车辆检测站是否具备资质
要判断车辆检测站是否具备资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营业执照:查看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址与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地址一致,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检验。
- 人员资质: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工程师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中级技术职称,检测人员是否经过当地交通部门的专门培训和考核并持证上岗。
- 检测设备:确认检测设备是否经过交通部汽车保修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的鉴定,并定期公布。
- 场地设施:观察检测站的场地是否符合要求,如检测区域的设置是否合理,地面条件、路试车道、驻车坡道等是否达标。
- 管理制度:审查检测站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符合质量监督要求的规章制度。
车辆检测站资质的相关规定
车辆检测站资质的相关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 技术能力:具有多场所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每一个检验场所都应具备一类或几类车辆类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全部项目检验能力和对应车型的排放检验能力,具备独立开展机动车检验的完整检验能力和服务能力。
- 人员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按照资质认定要求,配置相应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应与所承担的机动车检验工作相匹配。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或具备同等能力。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验授权签字人为具有同等能力人员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时限要求在原有要求基础上增加两年。机动车检验引车员应持有与检验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两年以上驾龄。
- 场所设施:检验区域应设置预检区、外检区、车辆底盘部件检验区、检测车间、底盘动态检验区、行车制动性能路试检验区、驻车制动性能路试检验区、整备/空车质量和外廓尺寸检验区等。检测车间应铺设易清除污物的硬地面,地面强度应满足被检车辆的承载要求;行车地面纵向和横向坡度≤ %;制动性能检测设备前后的行车地面附着系数应当≥ 等。路试车道应铺设平坦、硬实、清洁的水泥或者沥青路面,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纵向坡度≤1%、轮胎与地面间的附着系数≥ 等。驻车坡道应满足一定的坡度和宽度要求。
- 仪器设备:机动车检验的主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应为固定式设备,自动控制的仪器设备应安装在检测车间内。机动车检验机构应保证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软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经过验证,以及进行维护、变更、升级后的再验证,并加以唯一性标识。
- 管理体系: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制定客户信息保密制度,车辆检验报告与检验记录保存期应不少于六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电子档案保存期应不少于十年。
车辆检测站资质审批流程
车辆检测站资质审批流程通常如下:
- 立项申请:检测站筹建时,由筹建单位持建站可行性报告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交通厅批准后方可开始建站。
- 建成申请认定:检测站建成后,向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交通厅审查认定。
- 发放许可证:省交通厅对认定合格的检测站发放《经营许可证》。
- 注:市交通主管部门自接到筹建申请和认定申请后均应在五个工作日审核完毕。
没有资质的车辆检测站的后果
没有资质的车辆检测站可能会带来以下严重后果:
- 车辆安全隐患:无法准确检测出车辆存在的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问题,增加车辆上路行驶的安全风险。
- 法律责任:对于暴力检测和无检测资质工作人员造成的后果,必须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因为车主交钱进行的是安全技术检测,这就说明车主与检测站形成了法律合同关系。
- 保险理赔问题: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 行政处罚:一旦上路将会被查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
- 强制报废:连续3个周期未审验将被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