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三级资质的定 范围
污水三级资质通常是指在污水处理领域中,企业或单位所具备的能够进行一定规模和特定类型污水处理工作的资格认证。其范围涵盖了对特定类型污水的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污水中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污染物的去除和处理。
污水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常规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杂质的净化过程。三级处理需要除去的杂质有氨氮、磷、金属离子、悬浮物等等。三级处理通常由以下一种或几种优化组合而成:混凝沉淀、过滤、离子交换、反渗透、消毒等。混凝是向水中投加药剂,通过快速混合,使药剂均匀分散在污水中,然后慢速混合形成大的絮体,最后静置沉降。过滤是使污水通过颗粒滤料或其他多孔介质,利用机械筛滤作用、接触絮凝作用截留水中的杂质。消毒是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水中的细菌、病毒、芽孢等杀灭。物理方法有加热、冷冻、辐射、紫外、微波等;化学方法是利用化学药剂消毒,消毒用化学药剂有液氯、次氯酸钠、臭氧、二氧化氯等。
在排放标准方面,对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污水三级排放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污水二级排放标准。具体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三级排放标准执行标准值:化学需氧量(COD)小于 120,生化需氧量(BOD5)小于 60,悬浮物(SS)小于 50,动植物油小于 20,石油类小于 1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小于 5。
污水三级资质的申请条件
申请污水三级资质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企业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管理机构法人资格。
-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应符合相关要求,一般来说,注册资本满 10 万元。
- 技术人员:具备一定数量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例如,乙级资格和临时资格要求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申请一类及以上资格证书,每增加一类,应增加不少于 3 名具有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具有上述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中,一人可以是兼职人员(70 岁以下),其他人员应当是申请单位的专职人员。
- 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少于一定人数,如乙级资质和临时资质不得少于 10 人。
- 工作经验: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一年以上,达到本标准资质类别条件之一,且负责、承担运营管理的污染处理设施所排放的污染物应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记录,无重大经营责任事故。
污水三级资质的审批流程
污水三级资质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领取资质申报表:企业向相关部门获取资质申报表格。
- 填写申报项目:认真填写想要申办的清洁资质项目。
- 提交申请材料:向环宇基地或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污水处理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污水处理相关的业务合同、污水处理的设备工具清单、污水处理的质量管理文件等。
- 初步评审:环宇基地或相关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
- 主管单位或协会评审:审核通过后提交主管单位或协会进行评审。
- 出证:评审通过即可出证。
- 费用与时间:一般情况下,15 个工作日左右出征。费用方面,收费标准因资质等级、主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要根据出证机构以及资质的等级来理性选择。
污水三级资质的维护和管理要求
为了保持污水三级资质的有效性,企业需要满足以下维护和管理要求:
- 持续满足资质申请时的各项条件,如技术人员配备、设备维护等。
-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所排放的污染物应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 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报告和监测,及时更新和完善污水处理的质量管理文件、作业标准和质量验收制度。
- 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记录,无重大经营责任事故。
污水三级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污水三级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为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提供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补充信息
污水处理相关的其他资质
除了污水三级资质外,污水处理领域还存在其他相关资质,如:
-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废水):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由建设部颁发。
- 省环保局的产业协会资质:华东六省一市之间有互相认可的产业协会资质。
- 省建设厅发的环保总承包资质:包括三级资质。
- 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环保总承包资质:包括二级资质、一级资质等。
污水处理厂的施工资质
污水处理厂需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污水处理公司的行为可划分为设计和施工两部分,若要拥有这两块的污水处理资质均需要申请办理。关于设计资质有两种:
-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废水),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由建设部颁发。
- 省环保局的产业协会资质,华东六省一市之间有互相认可的产业协会资质。
关于施工资质也有两种:
- 省建设厅发的,环保专业承包资质。
- 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环保总承包资质。
市政三级资质可承接的工程范围
市政三级资质可承接的工程范围如下:
-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 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 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米以下热力管道。
-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 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