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能否申报二级资质
弱电是可以申报二级资质的。
弱电二级资质申报的相关规定
弱电工程对应的资质通常是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该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初次申请弱电施工资质需要从二级资质开始申请。
许可依据: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建筑业企业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弱电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弱电施工装备。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但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
关于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 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 60 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 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 60 周岁及以下。
- 企业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可,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等方面资质的,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同时上报。
- 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与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内各类别工程相对应的,各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对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考核,按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要求进行。
- 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按照企业申报的各类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提交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章程。
-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 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 企业章程。
-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弱电二级资质申报的要求
企业从事弱电工程建设,在申报二级资质时,需要在企业人员和企业资产两方面满足资质标准。
企业人员标准:
- 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资产标准:
企业净资产需达到 800 万以上。办理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弱电二级资质申报流程
- 申请人需先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办事大厅”在“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业务信息,将所需上报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
- 按企业资质管理权属关系进行申报;该业务在系统上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后自动受理,企业自行在系统打印受理通知单。
- 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办事大厅-公示公告、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
- 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办事大厅-公示公告、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 准予许可的,于取件承诺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弱电二级资质申报的政策法规
目前关于弱电二级资质申报的政策法规主要体现在对企业人员、资产、技术装备、工程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以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从事弱电工程施工。同时,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一定的调整和补充。具体的政策法规要求,企业在申报时需要以当地主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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