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要求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有着严格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企业资信: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 企业近3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且运营情况良好。
- 技术负责人:
- 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 设计总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工作经历,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 人员配备:
- 本单位专业设计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的技术骨干不少于20人(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不得超过20%),其中建筑类专业(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不少于8人,机械类专业不少于10人,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2人。
- 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施工的管理经历。
- 必须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总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5年以上建筑幕墙设计、管理工作经历。
- 至少有5名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2人)。
- 至少有10人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
-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流程
获取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资历和信誉: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 技术人员条件:
-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小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小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 资质申请上报:
-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电力总承包资质企业进行条件审核,符合条件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只有两种,同意和不同意。
- 如果公示同意的,在公示期无异议的会进行公告;如果公示不同意,则需要根据不同意的原因进行整改,再次申诉上报直至同意为止。
- 资质公告后即可领取证书,现在很多地方都取消纸质证书了,只需去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电子版证书即可使用,随用随下,十分方便。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案例分析
以下为一些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案例分析:
中开幕墙设计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慧异形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建筑企业。集团起源于2004年,拥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各项配套资质齐备,拥有14年幕墙设计施工专项经验。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玻璃幕墙设计,石材幕墙设计,金属幕墙设计,异形幕墙设计,单元式幕墙设计,陶土板幕墙设计,铝板幕墙设计,单曲面幕墙设计,双曲面幕墙设计等建筑幕墙设计为主,设计业务包括:幕墙设计效果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绘制、会审、报批;技术交底,技术答疑及解决;竣工图纸的绘制及报批;技术文件的整理及归档等。服务内容贯穿于整个幕墙工程,包括从建筑初步设计阶段到幕墙施工阶段。提供高水准的幕墙设计方案及招标图、施工图设计、幕墙材料的对比及选择、相关方案的成本预算、幕墙造价的审查、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跟踪指导等。主要为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等全国各地提供建筑幕墙设计服务。
具备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企业名单
以下是部分具备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企业:
- 联丰建设集团:获批“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此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荣升甲级,标志着该司在幕墙工程设计专业上获得提升,拓展了发展空间,为企业后续业务进一步拓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 美芝股份: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相关政策法规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幕墙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立甲、乙两级,原则上不设丙级。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丙级专项资质承接的业务范围仅限当地使用。
- 设计单位应依据建筑主体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物基本性能从事幕墙的总体设计,同时要与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协作,明确双方的分工、义务和责任,并与其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程设计任务。
- 建设部负责甲、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统一管理和审批工作。
- 严禁无证单位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取证单位应在其资质范围内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不得超越使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仅限本单位使用,任何单位不得出卖、借用或者挂靠。
- 取得专项资质证书的单位如发生分离、合并或变更,应在获得工商核准名称后一个月内,按隶属关系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查同意后由该主管部门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专项资质变更手续。
- 对于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一经发现,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