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退出企业资质
企业资质的退出方式会因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资质类型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常见的情况包括企业成员主动退出、企业合并分立导致的资质变更或退出、企业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销资质等。
如果您是企业成员,当您被误拉入企业或是从企业离职时,可按照以下流程退出企业,也就是注销您在当前企业下的账号。 退出企业后,您在该企业账号下所拥有的云文档将自动转给直属上级;如果您没有直属上级,云文档将自动转给部门负责人;如果您没有部门负责人,云文档将被删除。 退出企业后,如果您希望重新加入企业,需联系超级管理员或有通讯录权限的管理员进行处理,但您将无法恢复之前所拥有的资源,请谨慎操作。
如果您是企业创建人,需要先将企业创建人的身份转移给其他人(查看如何转移),再按上述流程退出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在的企业已完成飞书认证(点击头像,可在姓名下方看到“飞书认证”字样),将无法自行操作退出当前企业。 如需退出,需要联系企业管理员。 您可在飞书桌面端点击,点击右上角头像,切换至您想退出的企业。 请联系@某位成员为您添加权限,此成员即为该企业的超级管理员。
如果无法注销,可能是以下原因导致:
- 您是企业创建人:需先将企业创建人的身份转移给其他人(查看如何转移),再按上述流程退出企业。
- 您的账号被冻结、封禁或暂停使用:需联系企业管理员协助退出企业。
如果企业内只有您一个人,您按照企业解散的步骤操作即可退出企业。
企业资质退出的流程
企业资质退出的流程会因具体情况和资质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流程:
- 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程序
-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 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 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韦正、副本原件。
- 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
- 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申请资质证书变更的程序办理。
- 主项资质由市住建委核准的企业,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市建筑业协会直接办理变更并打印证书、盖章。
- 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内容变更(仅限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商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金6个事项),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对符合要求的市建筑业协会直接办理变更并打印证书,企业持打印后的证书和签署意见的变更资料至市住建委市场处盖章;针对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的特殊情况,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内容变更时,如遇到资质证书副本变更栏及备注栏已打满,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企业持变更资料+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至省厅政务中心,由省厅一并受理变更事项和换发新资质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企业另须省厅签署意见后,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换发新资质证书。
- 对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申请除上述第三款第(二)条所列6个事项以外的事项,企业将所需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企业持所需资料报省厅政务中心。
退出企业资质的注意事项
在退出企业资质的过程中,有以下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 资质核验
-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
- 未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 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但分支机构与隶属企业均为同一登记机关的,可以同时申请注销登记。
- 有对外投资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股权或出资份额的转让变更登记。
- 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
-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出
-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出合伙的方式分为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四种模式。
- 协议退伙约定了合伙期限的情况:
-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通知退伙的情况:
-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 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 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当然退伙的情况:
- 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 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 除名的情况:
- 未履行出资义务。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常见的企业资质退出方式
常见的企业资质退出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也就是常说的上市,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 在证券市场杠杆的作用下,IPO之后,投资机构可抛售其手里持有的股票获得高额的收益。
- 并购退出,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 并购退出的优点在于不受IPO诸多条件的限制,具有复杂性较低、花费时间较少的特点,同时可选择灵活多样的并购方式,适合于创业企业业绩逐步上升,被兼并的企业之间还可以相互共享对方的资源与渠道,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运转效率。
- 科创板退出,科技创新板定位于为快速成长期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区域股权市场,由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构成,故又被称为“新四板”。
- 新三板退出,新三板的转让方式有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两种。 协议转让是指在股转系统主持下,买卖双方通过洽谈协商,达成股权交易;而做市转让则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再添加一个居间者“做市商”。
- 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
- 回购,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MBO)和股东回购,是指企业经营者或所有者从直投机构回购股份。
- 清算,清算是一个企业倒闭之前的止损措施,并不是所有投资失败的企业都会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还要经过耗时长,较为复杂的法律程。 破产清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优点是尚能收回部分投资。 缺点是显而易见的,意味着本项目的投资亏损,资金收益率为负数。
办理企业资质退出的相关规定
办理企业资质退出有以下相关规定: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企业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 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 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 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 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 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 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 如果企业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非建筑业企业,且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等级,并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 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 如果企业只是变更名称或地址等事项,不影响资质等级的,不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等级,只需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