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增项专业承包资质办理流程
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 领取营业执照:在申请资质之前,建筑企业必须先领取到营业执照。
- 考取所需证件:准备申请相应资质等级的技术人员资料,如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 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吐鲁番地区,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 上报: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 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 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吐鲁番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所需材料
办理吐鲁番增项专业承包资质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建筑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 上一年或当前期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标准要求主要设备购买发票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身份证明、职称(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的复印件
- 技术人员身份证明书、职业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和业绩表
吐鲁番专业承包资质增项的条件
吐鲁番专业承包资质增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申请的增项资质级别不能高于主项资质
- 具有主项为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但最多不得超过 5 项
-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重要依据
-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但最多不得超过 5 项。专业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资质。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不能申请增项专业承包和总承包资质
- 具有主项为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以申请不超过现有主项资质等级的总承包资质,但须将总承包资质变更为主项资质;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 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
吐鲁番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间
关于吐鲁番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间,但一般来说,整个审批流程可能需要数月的时间。审批过程包括企业提交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等环节,每个环节所需的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部门的工作效率等。
吐鲁番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的相关政策
吐鲁番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的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和调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政策要点:
-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受理“具有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冶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等 5 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可直接申报与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规定中的增项申请事项。企业申请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增项申请事宜,统一按照相关通知执行
-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直接申请二级资质的,企业按照增项提交相关材料,核准其二级资质时将同步注销其同类别三级资质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