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所需资质概述
传媒公司根据不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向,需要办理不同的资质证书。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如果传媒公司的业务涉及到影视制作,那么就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这个许可证是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用于证明公司有权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活动。
申请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如果传媒公司的业务涉及到演出活动,那么就需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这个许可证是由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颁发的,用于证明公司有权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申请材料:
- 申报报告
- 填写《申请表》
- 法人代表身份证(非本市户籍者提供暂住证)
- 免冠1寸相片3张
- 场所租赁资料
- 申办者提供验资证明(10万元以上)
- 申办者提供5名个人《演出证》及演出合同
- 申办场所提供《章程》(年审不用)
- 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填《文化经营单位年报表》(年审时提供)。
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如果传媒公司的业务涉及到在网络上直播、演出、表演等,那么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个许可证是由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颁发的,用于证明公司有权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
分类: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申请材料:
- 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 资金、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 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 业务发展报告
-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 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
-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 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 ICP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如果传媒公司的业务涉及到互联网信息服务,那么就需要办理ICP许可证。这个许可证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
申请条件:
- 具备相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 具备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是传媒公司在不同业务方向上所需办理的主要资质。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资质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更新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