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要求人员要求标准
建筑资质是建筑企业进行施工活动的必要条件,其中包括对人员的详细要求。以下是根据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政策,对建筑资质要求中的人员要求进行的详细解析。
一、注册建造师要求
1. 定义及分类
注册建造师是指从事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并且有不同的专业分类。
2. 专业设置一级建造师设置10个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设置6个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
3. 数量要求不同资质类型和等级对注册建造师的数量和专业有具体要求。例如,办理建筑二级资质时,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且专业应涵盖结构、岩土、机械等领域。
二、技术职称人员要求
1.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中,涉及高级和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的要求会在具体的资质标准中明确指出,如某些资质可能要求一定数量的中级职称人员在特定专业领域内。
2. 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一定的技术职称和相关工作经验。例如,在新政策下,办理建筑二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1. 定义及职责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按规定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办法的相应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人员。他们主要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劳务员、安全员、测量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标准员、材料员等。
2. 数量及证书要求具体资质标准会对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和岗位证书有明确要求。例如,某些资质可能要求企业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施工员等,并且这些人员需要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四、技术工人要求
1. 定义及分类技术工人是指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他们包括线务员、机务员、电工、焊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工人。
2. 数量及证书要求不同资质类型和等级对技术工人的数量和专业有具体要求。例如,在新政策下,办理建筑二级资质时,企业需要有至少15名技术工人,涵盖电工、焊工等专业。
五、人员的共性要求
1. 年龄要求所有上述四类人员的年龄均不超过60岁。
2. 相关专业的考核中级职称人员要求哪些专业,每项资质后面都给予了说明。考核依据是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和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
3. 个人业绩的要求对于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个人业绩证明。业绩是指个人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主持完成过的工程。
4. 社保证明的要求
企业需要为上述四类人员购买社保,并提供社保证明。
六、新政策下的变化
1. 取消三级资质在新政策下,三级资质被取消,新企业申报资质的基础证书变为二级资质。这使得二级资质的办理门槛提高,但成功后可以承接更大规模的工程项目。
2. 人员要求的变化新政策对人员的要求有所调整。例如,办理建筑二级资质时,企业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要求需要达到二级标准,其他条件如技术设备、注册建造师、技术工人等只需满足三级标准。
3. 审批阶段的核查新政策下,审批阶段对人员社保、个人业绩等信息的核查更为严格。
建筑资质要求中的人员要求标准非常详细且严格,企业需要严格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去申请办理。如果企业急需某种资质但缺乏相关专业人员,建议找信得过的专业代理机构代办,以提高申办资质的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