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工程资质认定
1. 资质认定的专业范围
在江苏省,建筑工程资质的认定涵盖了多个专业领域,这些领域的划分是为了确保建筑企业在其专业范围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以下是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职称相近专业认定目录的部分
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土建、房建工程、土木建筑、地下建筑、岩土工程等。
给排水专业涵盖给排水、建筑水电、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管道工程、水工工艺、污水处理等。
暖通专业包括管道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制冷与空调、水暖、采暖通风、暖通空调、公用设备安装、供热空调与燃气、城市燃气、热能与动力等。
电气专业涉及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工业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自控、计算机应用、建筑电气、供电与照明、电力工程与自动化以及名称中含有“电气”、“机电”、“电力”的专业。
电力工程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发电、输变电、供配电、高压电与绝缘技术、电气、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
矿建专业涵盖矿井建设、矿山建筑、煤矿建井、地下建筑工程、隧道工程等。
机电专业包括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以及名称中含有“机电”、“电气”、“机械”的专业。
测量专业涉及测绘工程、测量工程、工程测量、大地测量、矿山测量、测量学、摄影测量与遥感以及名称中含有“测量”或“测绘”的专业。
通风安全专业包括通风、管道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环境工程、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制冷与空调、水暖、采暖通风、暖通空调、空气调节、暖气与通风、空调技术、热能利用与空气调节工程等。
金属冶炼专业涵盖炼钢、炼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特种冶金以及名称中含有“冶金”、“冶炼”的专业。
金属材料专业包括金属材料加工、热处理、金属制品、复合材料、铸造工程等。
耐火材料专业涉及硅酸盐、无机材料、胶凝材料、热工、热能、工业炉及热能利用等。
采矿专业涵盖金属矿开采、化学矿开采、露天采矿、地下开采、矿物岩石材料以及名称中含有“开采”的专业。
选矿专业包括矿物加工、金属矿选矿、非金属矿选矿、矿物岩石材料以及名称中含有“选矿”的专业。
动力专业
涉及内燃机、锅炉、发动机、动力机械、热能与动力工程、热能动力设备与运用、能源工程等。
机械(机械设备)专业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汽车拖拉机运用与修理、焊接工艺与设备、汽车工程、工业设计、物流装备、轮机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以及名称中含有“机械”、“机电”的专业。
城市道路、道路与铁道工程、隧道、道路工程、桥隧工程等。
燃气专业涵盖燃气工程、燃气储配与应用、城市燃气输配、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石油天然气储运、热能供应、城市燃气、热能动力、燃料化工等。
焊接专业包括焊接技术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方向)、焊接工艺与设备、焊接技术、焊接施工、机械焊接以及金属材料热加工方面的专业。
自动化控制(自动控制、自动化)专业涉及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械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电子、仪表、自动控制、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以及名称中含有“智能化”的专业。
岩土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地下建筑、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地球地理、工程地质、探矿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放射地质、地质测绘、矿产地质与勘探、煤用地质勘查、岩土与地基等。
计算机专业
涉及物联网工程以及名称中含有“电子”、“计算机”、“信息”、“网络”、“数字”、“智能”或“软件”的专业。
通信工程专业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广电工程等。
材料专业涵盖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热处理、有机材料、无机材料、耐火材料、胶凝材料以及名称中含有“材料”的专业。
建筑美术设计专业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城市规划、园林景观、产品造型设计等。
风景园林(园林景观)专业涵盖景观学、建筑学、建筑设计以及名称中含有“风景”、“园林”或“景观”的专业。
光源与照明专业包括光电子、照明、光源、气体放电、光辐射、真空物理、照明设计、灯具设计、电气、光源电器、光电技术等。
2. 资质认定的流程和要求
以下是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核准(变更)的相关信息:
受理标准服务对象为企业法人,受理条件为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法定办结时限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2号,、),以下是不同级别的资质证书的变更流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变更申请流程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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