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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09: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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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检测资质新标准细则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文),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文),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57号令)的配套实施细则。新版资质标准相较于之前的141号令有了较大的变化,以下是详细解读:
新标准将检测资质由原来的“4个专项+1个见证取样”改为“综合类+9个专项类”。这种改变不仅更好地体现了工程检测的专业领域分工,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的优势特点选择相应的检测细分市场进行发展。
新标准中对机构资历进行了规定,申请综合资质机构需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这意味着一家新成立的工程检测机构,从创立到获取综合类资质至少需要15年。这一规定体现了涉及民生工程的检测机构的成长需要通过大量的工程检测项目业绩,逐步积累检测经验,从而形成一支富有检测经验和战斗力的检测团队。
新标准将每个专项资质的检测参数分为必备和可选检测参数,检测参数更加细化具体。这种分类使得资质申请及评定时更具可操作性,也便于主管部门的监管。同时,这种分类也鼓励企业根据自身优势特点,扩充相应的“可选检测参数”,做到“小特精专”。
新标准增加了对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职称和检测经历要求。例如,综合资质技术负责人需正高级职称,质量负责人需高级职称,且均应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这一要求旨在充分发挥管理层的领导作用,使机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更有保障。
新标准从执业注册人员数量、技术人员配备数量及技术人员的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年限三个方面对检测机构的人员进行规定。例如,综合资质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150人,专项资质中最少需15人。每一个专项资质对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最少数量做了限定,且要求有至少3年的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这样的规定能有效杜绝检测机构利用退休人员挂证而不实际参与检测相关技术工作的情况。
综合资质机构需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要求。专项资质则无此特殊要求。
新标准增加了对社会信誉及安全责任的要求,体现了信用建设与社会责任的管理理念。
新标准中的9个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综合类资质则覆盖所有专项的必备检测参数,体现检测机构的综合技术实力。
新标准中对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也做了资历要求:专项类需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这一规定旨在减少“速成检测企业”的现象发生。
新标准中将检测参数分为必备和可选检测参数,这种分类使得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检测参数,既保证了企业的技术能力,又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同时,这种分类也使得主管部门在进行资质评定时有了更明确的标准。
提高对机构管理层的要求是为了确保检测机构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管理层的领导作用对于一个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对管理层的要求提高也是为了保障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
新标准对技术人员数量及职称、经历的要求明显更加严格,这是为了确保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水平。通过对技术人员的数量、职称和工作经历的要求,可以有效地保证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
综合资质机构需要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要求,这等同于ISO/IEC17025:2017,即CNAS认可。这种要求是为了确保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符合国际标准,从而提高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增加对社会信誉及安全责任的要求是为了体现信用建设与社会责任的管理理念。这对于提升检测机构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信任度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新标准的要求,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其原资质证书将作废。
新标准的实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有助于提升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新标准也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在检测资质分类、资质申请对检测资历的要求、检测参数的细化、对机构管理层的要求、对检测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整体要求、管理体系的要求以及社会信誉及安全责任的要求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调整。这些调整旨在提升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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