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资质申请指南
旅行社资质的申请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要求的过程。包括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者必须拥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个场所可以是自有产权的营业用房,也可以是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2. 必要的营业设施旅行社需要具备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至少2部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以及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 注册资本
申请国内旅行社资格,注册资本至少需要30万元人民币。
4. 导游人员旅行社至少需要有三名取得资格证的导游人员。导游人数原则上应大于旅行社人数的20%,如果低于20%,则至少需要有三名导游。
5. 质量保证金取得旅行社资质后,旅行社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旅游局设置的银行账户缴纳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的质保金为20万元,如果升级为出境旅行社,需要存入140万元的质量金。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书提交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公司章程提交旅行社章程。
4. 管理人员履历提交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5. 资金信用证明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 经营场所证明提交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
7. 设备情况证明提交经营设备情况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交开办旅行社的申请。如果是开办国际旅行社,则需要逐级上报至国家旅游局。
2. 审查与批准旅游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或国家旅游局批准。
3. 领取许可证获得旅游经营许可证后,凭此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即可开始营业。
4. 升级为出境旅行社如果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申请时需增存120万质量保证金,并购买有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责任险。
四、注意事项
1. 合法合规经营旅行社必须先取得业务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展旅游业务。未取得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2. 提供真实信息在资质办理过程中,旅行社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不当手段获取资质。
3. 保持证照齐全旅行社应保持证照齐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4. 质保金退还国内旅行社的质保金经营满3年以上,且没有违规,可以取出10万元;国际旅行社资质满3年也可申请取出一半。
申请旅行社资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提交大量的材料。旅行社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旅行社在取得资质后,应继续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旅行社的良好声誉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