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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0: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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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制度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法规,以下是详细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
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法规,以下是详细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制度的介绍。
企业登记注册
领取申请表 - 企业需到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按照规定填写和准备申请表所需的材料。
初审和核查 - 报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核查所报材料原件(市区内企业直接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核查所报材料原件)。
网上公开 - 对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网上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天。
专家评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主管领导审批 - 主管领导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报送省建设厅 - 将合格企业的申报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二级及以下专业类企业资质 - 每年每度审批两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将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60天内完成。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资料的时间为每年度的6月上旬和11月上旬;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5月上旬和10月上旬。
二级及以下总包类企业资质 - 每年度审批一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将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60天内完成。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资料的时间为每年度的8月上旬;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7月上旬。
劳务类各企业资质 - 每两个月受理一次,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材料并审批的时间为随时受理;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随时受理。
提高审批效率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需积极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企业资质审查能力,提升审批效率,确保按时作出审批决定。
统一行使资质审批权限 - 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企业资质申请事项,原试点下放审批的企业资质依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审批。试点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
简化审批手续 - 为了方便企业合并重组开展经营,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部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业绩核查 - 申请资质的企业,其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工程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指标。对暂时无法录入平台的业绩,可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再申报资质。
动态核查机制 - 各级主管部门需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大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动态核查力度,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由负责核查的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标注企业资质异常,并限期整改。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将无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以及合并、重组、分立、重新核定等涉资质许可事项。
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 - 在资质审批过程中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当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经核查发现企业和有关人员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相关人员从业,并列入信用记录。
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
弄虚作假的处罚
资质异常的处理 - 对于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将无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以及合并、重组、分立、重新核定等涉资质许可事项。
违规审批的追责 - 对于审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详细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制度,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质申请和管理,确保自身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避免因资质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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