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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09: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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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检测资质取消情况详解《关于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过渡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进行了重大调整...
《关于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过渡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进行了重大调整。以下是详细的解读:
这些资质的取消意味着相关检测机构将不能再申请这些特定的资质类型。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批的申请也将不再进行审批,而原有的这些资质从即日起作废。
在新资质标准及实施意见颁布前,以下8项资质的延续仍然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20〕2号)进行受理:
这些资质的延续申请将继续被接受,并在新标准颁布后根据新规定进行调整。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受理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20〕2号)申请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新办和增项业务。这意味着在此期间,检测机构无法新增或扩展其检测资质。对于在此之前已经受理的业务,将继续按照原有的法规和流程进行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例如注册人员由二级改为一级。这表明,国家层面对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也在进行调整和优化。
辽宁省住建厅确实取消了部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设立,同时对其他资质的延续和新办业务进行了暂时的冻结。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新旧资质之间的平稳过渡,并为即将出台的新资质标准和实施意见做准备。因此,如果您计划申请或扩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建议密切关注辽宁省住建厅和住建部的相关通知和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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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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