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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8: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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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建筑公司章程范本2023-02-1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
一、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2023-02-1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XX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章程》)、自治区国资委《关于 XX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批复》(以下简称授权经营书)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作为公司的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公司是原 XX 建工集团 XX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XX 建工集团 XXX 有限公司、XX 建工集团 XXXX 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通过吸纳 XX 建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XX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XX 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XXX 市路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XXXX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社会法人和 XXX、XXX、XXX 等自然人投资入股而组建的股份制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为规范实施资产经营责任制,本公司将视经营生产需要设立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厂、站、供销门市等经营机构。
第五条 本公司经集团公司批准并核定注册资本金后,依法申办注册登记。 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 本公司以“质量第一、用户第一、信誉第一”为宗旨,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开拓国内外市场,谋求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和资产经营责任制形式,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八条 本公司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依法建立健全各级党、团、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同心同德办好企业。
第二章 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第九条 公司名称:XX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XX 建工集团)。
第十条 公司住所:XXX 省 XX 市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业投资、住宅产业项目投资、住宅部品、部件、建材、装饰材料研发、销售;对外贸易等。
第三章 注册资本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本公司国家资本。
第四章 董事会第十三条 本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集团公司授予的职权,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董事会由 7~11 名董事组成,其中:十名董事由集团公司按董事会每届任期委派或者更换,一名董事为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章程》及有关决定。实施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监事会的决议。
(二)审议董事长提出的本章程修改草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审议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四)审议并决定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设置、撤销或调整变更其经营管理职能。
(五)审议董事长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部门负责人任免、聘用或解聘的提名,报集团公司批复。
(六)根据董事长、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并批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的任免、聘用或解聘以及奖惩事项。
(七)研究和审议公司制订的投资决策、生产经营计划、劳动工资计划、财务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八)审议公司制订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润分配、收益收缴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以及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九)审议并批准公司制订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方案,审议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签订的企业内部经营目标责任书,审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十)审议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发行债券的方案,报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
(十一)研究和审议本公司兼并其他企业的可行性方案,并作出决议,报集团公司批准。
(十二)研究和审议本公司合并、分立、进行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联营、承包或租赁、出售转让部分产权,以及解散或破产的方案,并作出决议,报集团公司批准。
(十三)研究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董事会、常务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兼任总经理)。董事长由集团公司常务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委派。
第十七条 本公司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未经集团公司常务董事会同意,不得兼任集团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经营负责人。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经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主席,或者总经理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第十九条 定期或依据提议临时召开的董事会议或扩大会议,均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董事会议应当于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议作出决议和决定,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建筑施工公司资质要求
2022-08-31一级资质标准:1. 企业资产2. 企业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二级资质标准: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1.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以上内容,具体的建筑公司资质章程范本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公司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制定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和行业人士,以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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