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是确保其具备相应技术和管理能力,以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服务的重要过程。
一、申请阶段
1. 法律地位证明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具备合法的法律地位。这通常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同时需要确保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不得以授权的形式申报。
2. 经营范围要求机构的经营范围必须覆盖检验检测内容,并且不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3. 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机构需要凭同意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注册,并开通网上申报系统。
4. 申请材料准备准备并提交资质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法律地位证明文件、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近期内审及管理评审报告、典型检验报告、比对/能力验证材料等。
二、机构完善阶段
1. 标准收集与实验室条件完善根据申请的项目,收集相关标准,并依据这些标准的要求完善实验室的环境条件。
2. 设备与设施配备
完整配备方法标准中要求的检验设备、标准物质和辅助设施设备,确保实验室具备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基本条件。
3. 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培训设置完整的管理机构,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体系培训。这些人员通常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和内审员等。
4.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试运行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特殊领域的补充要求,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试运行至少三个月。
三、网上申报阶段
1. 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进入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基本信息的填报。
2. 详细内容填报与附件上传下载相关表格(如excel表格),按要求填报详细内容,并将填写好的表格和相关附件上传至系统。
3. 受理部门选择
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的受理部门,通常是省局评审组或市评审组。
四、审批阶段
1. 初审与受理决定国家认监委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 技术评审国家认监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如果因为申请人整改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时间顺延。
3. 许可决定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4. 证书发放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送达申请人。
五、后续监督与管理
1. 监督检查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仍需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要求。
2. 投诉举报渠道如果发现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为不符合规定,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或网站公众留言进行举报。
3. 办理地址与时间办理地址通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政务大厅,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相关信息
1. 资质认定的条件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2. 办事指南详细的办事指南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找到,其中包括具体的申报材料要求和程序。
3. 资质认定的程序分类资质认定程序分为网 批、一般程序、告知承诺和现场评审等多种形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包括申请阶段、机构完善阶段、网上申报阶段、审批阶段、后续监督与管理以及相关条件和程序分类的详细介绍。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准备资质认定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