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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0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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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办学社会力量许可证”是指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允许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合法办学的证件。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办学社会力量许可证”是指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允许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合法办学的证件。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办学许可证由国家教委制定式样,由国家教委和劳动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办学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教育机构应将其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公场所。
要申请“办学社会力量许可证”,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交相关材料。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步骤和所需材料:
申请步骤
筹设程序:
申请:具有法人资格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筹设申请。
初审:审批机关对举办者提出的筹设申请进行初审。
下发筹设批准书:符合条件的下发筹设批准书。
正式设立程序:
申请:筹设学校在三年内完成筹设工作,向审批机关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考察评议:审批机关将正式设校申请提交学校设置评定委员会考察评议。
下发批文和许可证:符合条件的下发批文并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所需材料
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名称、地址;学校名称、地址、校长、拟定法定代表人、决策机构负责人、办学目标、办学内容、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包括师资情况、办学场地及设备情况)、选用教材、生源论证、经费筹措、内部管理机制等。
举办者基本情况:
举办者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举办单位基本情况表。
举办者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联合办学协议(如适用):联合举办学校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原件一份,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学校章程:由全体决策机构成员签字确认。
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内容应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成立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举董事长或理事长、任命校长及法人等。决议应由全体决策机构成员签字。
决策机构全体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决策机构成员个人基本情况表。
拟任校长的基本情况表原件一份及校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教师名册、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
其他工作人员员工名册、身份证、资格证书。
场地产权证明文件及安全证明文件:
自有产权的,需提供自有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学场地为租赁的,需提供房屋产权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合同原件。
属捐赠性质场地的,需提交捐赠协议书,写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办学场地建筑消防与电气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有效证明文件。
验资报告。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也对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政策支持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国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材料,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可以合法合规地获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从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这不仅有助于规范和提升教育质量,还能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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