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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9: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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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您可能是在询问“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以下是关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详细信息: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
您可能是在询问“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以下是关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详细信息:
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它是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证件之一。
基本含义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审批材料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材料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
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包括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墙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筑材料,各种设备、卫生设施及摆放或安装位置)。
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制度(学校食堂须提供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一人一份,必须手工答题)。
所购原材料(如:米、面、油、肉)的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和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泔水或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协议(合同)复印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材料复印件。
公共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
应设消毒专间的公共场所还要提供消毒专间平面图(需标明消毒专间面积和各种消毒设施位置、消毒设备型号、规格)。
美容美发行业应提供所使用化妆类产品的三证和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住宿和洗浴类应提供水质化验合格证明。
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一人一份,必须手工答题)。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食品生产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
生产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墙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筑材料,各种设备、卫生设施及摆放或安装位置)。
生产经营项目、生产产品名称、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所生产产品或试产品三批样品卫生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评价报告(最近的报告,最长不超过一年)。
生产用水的水质资料、检验报告(如果需要请提供)。
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各项卫生管理内部制度。
所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登记表(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一人一份,必须手工答题)。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身份证明材料)。
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比例不小于1:200)。
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非流动摊贩应提供场地的使用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办理流程1. 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受理窗口递交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承诺书,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工作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指导,请随时咨询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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