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8-13 09:48:38
3397
内容摘要: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公告。该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公告。该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自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审批机关要依照实施细则开展审查、核查,严把生产许可证审批关。
取得以上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生产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未按要求标注的,不得销售以上产品。化肥(指复肥、磷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化肥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和免实地核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已下放的要及时收回。
实施“阳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完善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公开办证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公布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信息,做好政策解答和受理咨询;严格审批管理,确保各环节、各流程审批科学、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之前生产、销售的以上6种产品,发现不合格的,应依法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予以处置。
该公告的发布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通过此举,可以有效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同时,这也是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举措。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