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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9: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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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概述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一项法律制度,它允许专利管理部门在特定条件下,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一项法律制度,它允许专利管理部门在特定条件下,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这种许可方式也被称为非自愿许可。强制许可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专利权的滥用,促进技术的实施和推广,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维护公共利益。
当具备专利实施条件的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能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实施专利时,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许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申请。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情况下。
如果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了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强制授权其他人实施该专利。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特别是在公共健康领域,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备受关注,透过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可以提高用药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如果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即使前一专利权人未实施其专利,也可以申请对后一专利的强制许可。
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
审查请求: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请求书和有关证明后,应当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并且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陈述自己的意见。
作出决定:专利局在听取了申请和专利权人双方的意见后,对于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正当理由的,应当作出不准申请人强制实施的决定;反之,专利局应当作出允许申请人强制实施此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决定。
登记和公告: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其行为应当予以登记和公告。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许可的决定或者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旨在平衡专利权的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通过这一制度,可以在保护创新成果的同时,确保技术的有效利用和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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