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8-13 09:46:28
2434
内容摘要:地条钢生产许可证质监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对于生产许可证的管理,需要坚决淘汰“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并加快推进化解...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对于生产许可证的管理,需要坚决淘汰“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并加快推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如果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各地方政府应明确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立即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并按程序上报总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有关精神,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23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和《》(质检办监函﹝2017﹞427号)要求,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决定开展钢铁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地条钢”是指用废钢为原材料,采用感应炉生产的建筑用钢坯、钢锭及用废钢轧制的线材、螺纹钢、小型材等建筑用材。“地条钢”是非法生产的建筑用材,由于原材料多属于建筑垃圾,生产工艺落后,其产品直径、抗拉强度等很难符合国家标准,有些产品存在脆断情况,用于建筑工程,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地条钢”的生产工艺属于淘汰工艺,熔炼过程能耗大,并且产生大量粉尘,严重污染环境。此外,“地条钢”非法生产严重干扰钢铁行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以贴牌假冒、混杂销售等方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各地质监局积极组织开展打击“围剿取缔”专项集中行动,将地条钢作为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和打假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该局依法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3家、查封地条钢原料及其制品2吨,基本遏制了地条钢的回潮和反弹势头。针对地条钢生产销售的特点,阳信县建立了纵横交错的打假责任制网络,划分区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区域内的各类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排查,一旦发现地条钢窝点,立即予以取缔。为防止非法生产“地条钢”活动回潮反弹,阳信县质监局还建立了针对地条钢生产的“黑名单”制度。
“地条钢”的生产不仅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严重危害了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质监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检验工作,严厉打击“地条钢”的生产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企业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推动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