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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9: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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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和平出版物许可证申办流程在天津市和平区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1. 准备所需材料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
在天津市和平区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
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报告。
复印件。
租赁协议。
公司章程。
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所有股东的复印件。
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
公司章程。
负责人中级出版发行员书(部分地区要求)。
房屋租赁协议、产权扫描件及室内平面图草图。
接下来,需要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相关材料、工商税务等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现场勘查,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实地调查。新闻出版科会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新闻出版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核准。
凭受理回执领取《出版物许可》正、副本,并将许可证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许可证的换证、年检需要提供正副本、部门审批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的;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出版物许可》《出版物许可》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许可》的;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或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的;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检的。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市和平区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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