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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09: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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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清真许可证是指在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的许可证。根据《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清真许可证是指在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的许可证。根据《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以上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统一清真标志。
办理清真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有专用的清真食品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销售场地。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中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的人员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办理清真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原件1份,需写明申请条件所列事项。
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提供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主要管理者)或个体工商户业主;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经营食品符合清真标准承诺书原件1份。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要延续清真许可证的有效期,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了解清真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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