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8-12 09:30:52
3891
内容摘要: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理流程当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时,根据《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当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时,根据《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第四十五条,企业将被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
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首次向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的权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密。办案人员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应当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自由裁量理由,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对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或者听证报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对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案件,应当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7日之内送达当事人。
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予以加处罚款,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如果企业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申请:《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实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
资料核查: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初审和检查。
初审和检查:如果资料初审合格,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将申请材料上报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审核。
受理通知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现场审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会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的生产条件审查封样。
审查报告:审查结束后,会写出审查报告。
样品检验:封样后的15日之内,企业应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汇总发证:经过上述步骤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将审核报告以及检验后报告材料汇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审定,审定后符合要求的,则颁发生产许可证。
以上就是对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该如何处理以及如何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介绍。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