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怎么办
1. 提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检测机构需要向省或者部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各地提交的资料有所不同,例如北京的企业需要在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查询需要申报的资料。
2. 书面审查省或者部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这一阶段主要是检查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 现场核查性评审通过书面审查后,依据评审准则,由省或者部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这一阶段是对检测机构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评估。
4. 颁发资质认定证书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部委核发资质认定证书、CMA印章,并在网上进行公布。有关资质认定的申报表格亦可直接在该网上下载,目前很多省份都是网上申报。
特别说明在申报资质认定前,检测机构需要按照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完成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否则各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申请条件
1. 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 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 管理体系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6. 特殊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程序
1. 申请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初审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 技术评审
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告知申请人。
4.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电子化办理
1. 网上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资质认定的网上申请。
2. 电子签名申请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事项通过预审后,机构进入“一网通办”点击“立即办理”。点击“办件查询”,找到待签名的申请事项,並点击“数字签名”资质认定许可系统会自动生成告知承诺书文件,机构分别点击文件后的“签名”“个人签名”。拖动左侧个人签名或企业签章拖拽至右侧文档需要签名的位置,点击签名处“完成签署”,或点击右上角“完成签署”进行电子签名。
3. 电子证书办理完成首次申请、复查、场所变更、法人信息变更、补证等需重新制发资质认定证书的事项后,点击“下载电子证书”,即可下载加盖市市场监管局电子印章的电子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咨询与帮助
如果在资质认定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资质认定系统后台技术维护单位,电话:6。